第40章 代言合同(2 / 2)

如果耐克公司按照正規商業流程做一次風險評估,那麼這樁生意肯定無法達成,幸而耐克相信了瓦卡羅的直覺而不是計劃書。

(瓦卡羅就是一個天才,從一個掮客做到頂級的中間人:90年代他離開耐克,加入了阿迪。他幫阿迪簽下了科比,簽下了麥迪。他還差一點簽下了詹姆斯——沒簽下原因是,阿迪不願意給詹姆斯一份瓦卡羅提出的價錢,偷偷修改了合同,這也導致了瓦卡羅離開阿迪。)

但是耐克賭對了,喬丹成功帶動了耐克的發展,至少在NbA,耐克公司可以稱得上是第一體育公司!

恰逢喬丹即將退役,他們需要簽下下一個“門面”來延續自己的品牌影響力,為此不惜砸錢。

畢竟科比、麥迪被阿迪達斯簽下,艾弗森簽約了銳步……

雖然科比在今年和阿迪達斯選擇了“分手”,但是這並不代表耐克一定會拿下他,這一年裡根據合約,阿迪達斯要求科比在合同未結束的一年裡面不得簽約任何品牌,並且不能連續三場穿同一品牌的球鞋。

所以科比三番五次的換鞋打球。

話說回來,幸好胡思睿聽從了波特的建議,沒有提前簽約球鞋。如今身價大漲的情況下,合約費翻了數倍不止!

胡思睿56分之夜的超神表現,也讓搖擺不定的耐克公司抵達了自己的底線,送出了一份7年8500萬的超級大合同!其中包括了一張稅後1000萬的支票。

這意味著只要簽下,胡思睿一躍成為一名千萬富豪。

再加上為他出專屬球鞋,5%的球鞋分成,以及各種獎勵條款……胡思睿也看得雲裡霧裡。

不過幸好他有個水平足夠的老爸,金融系畢業的老爸再加上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經過一天一夜的討論研究後,胡舒良給兒子發來簡訊。

就一個字——籤!

(合同這個真的難寫,各種分成根本就不能得知細節,所以各位就隨便看看好了,算我水的。

其次詹姆斯的第一份合同7年9300萬,是耐克公司提前將近一年的籌劃才簽下的,所以小胡這裡能夠直接簽下那麼大的合同有些太快了,有些經不起推敲,說一句抱歉。

但是我覺的胡思睿現在的表現,完全值得那麼大的合同,畢竟56分+首秀記錄表現,完全不輸一個還沒打一場NbA比賽的詹姆斯啊。

勒布朗雖然是天選之子,但是NIKE在北美的影響力於喬丹的帶領下已經足夠大了。中國的市場卻還沒怎麼開發,從商業價值的角度講,胡思睿絕對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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