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張貼於大街小巷,賣給報紙廠,印刷廠,頭榜新聞!
五十萬數目可不小,但是對於這般社會名流,也不過是九牛一毛,只好選擇息事寧人。
從那之後,和勇義的那傢俬人會所便是生意一落千丈,不久便是關門大吉,可憐了裡面花費十幾萬的超級豪華裝修。
我在中途利用一個第三方的人士出面,買下了那家會所,稍作修改成風情舞廳,原班姐妹在阿月,阿芬的帶領下入場,成功接手,生意更是火上半邊天。
這個點子,是阿月給想出來的,阿月頭腦十分醒目,早就打探清楚了這家會所的底細,還有客戶資料。
趁著阿芬過檔這件事,狠狠地將和勇義一筆給吃成空殼,使得和勇義的人馬,從此從旺角打道回府,回到了土瓜灣。
不費一兵一卒,沒有動刀動槍,就收穫一大筆封口費,還有一家場子,可謂是旗開得勝!
炳叔和黑仔傑,自然心中有數,吃了這麼一個啞巴虧,怎麼能甘心?
但是沒辦法,在整個旺角,他們和勇義的勢力加起來不過區區一兩百人,想要在十四號的勢力面前做什麼動作,簡直就是找死,他們甚至連講話都不敢大聲!
吃了和勇義這麼一出,讓我是真的嚐到了甜頭,緊接著,我和阿義,阿豪,三人一番商量,又將目光盯準了缽蘭街。
缽蘭街的樓鳳,可謂是獨有特色!
當年的香港,色情架步分為“社”“幕”“簾”“格”四大派系。
社,便是類似於應召女郎,所有女性固定於一住所,如有需要,打電話由馬仔接送出入,送貨上門或者開房。
幕,是指的是最普通的雞樓,固定一排女子在此等候,掀開一個幕簾,隨意挑選。
簾,則是指的是浴池按摩,當年香江桑拿休息區,由一簾遮擋,女性服務者進入,拉開幕簾,開始服務。
格,相比較前面幾個比較高檔一些,女性質量也是上乘,在酒吧,舞廳內有償陪侍的舞女,往往做金魚不做死魚,收費昂貴,如若共度良宵,則是要花上一大筆巨資。
相對於以上四大情色架步派系,缽蘭街則是頗具一格特色,一樓一鳳,由雞頭固定租下一整棟樓,分為無數隔間。
每一個小房間內,單獨一女,進去之後驗貨給錢,宛如開盲盒,滿意付錢,不滿意則走人或換人,自由方便,還能讓服務物件沒有交易之感,反而像是約會,一時間生意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