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宇是在晚上陪大哥一塊去看望李姑姑的時候,才聽說蕭家的事。
李正陽和盛錦打算國慶節在部隊同其他幾對新人,一起成婚,在軍營禮堂都能熱鬧熱鬧。
只是接下來他還要出個任務,趁現在兩人都有時間,便帶盛錦回來,主要是讓李母看看。
李母不喜歡李明宇,但對於李正陽這個親兒子,可是疼到骨子裡的,連帶著,愛屋及烏,對盛錦也是一百個滿意,關鍵盛錦本身家境工作都沒什麼可挑剔的。
李母和李正陽都愛吃魚,李正陽還喜歡吃冰沙,李父好涼粉,這些李明宇都細心的照顧到了,只是他來的時候是清早,冰沙還沒做,只能先預定一下,中午再來取。
最愛的兒子帶著兒媳婦回來,李母喜不自勝,也就沒有時間多看李明宇,這一頓飯,自然吃的是全家都高興。
傍晚,天涼快些後,李明宇又和李正陽去看看姑姑,李姑姑年紀比他們大的不多,兄弟倆以前沒少跟著姑姑玩鬧,有時候李父李母忙起來,都是李姑姑仗著輩大,看顧兄弟倆,自然感情同一般姑侄不一樣的。
正好蕭大也在家,幾人好久不見,馬上一言一語中喝起來,說到近況,嘆道蕭家,蕭大也是又氣又不忍心。
不忍心當然是身為兒子心疼蕭母,氣的就是氣蕭書晴。
蕭大以前在家的時候,就覺得蕭書晴嬌氣鬧騰,小小年紀被蕭母養的驕縱,只是體諒母親當初得妹妹不易,也不好多說什麼。只是偶爾看不慣,他輕斥她兩句,立刻就被蕭母護住,時間一長,他也就不管了,總歸一個小姑娘,覺得養的驕些,也沒什麼事。
後來鬧出蕭書晴不是親生的時候,他已經上軍校走了。
回來看見看見親妹妹蕭書婉瑟瑟縮縮站在門邊,低著頭不說話,而蕭書晴卻抱著母親胳膊撒嬌,他認為這樣不對,於蕭書婉不公平,於他們家也不公平。
他要將蕭書晴送走,卻遭到了母親的堅決反駁。
最終結果自是不用多說,在母親的軟硬兼施下,看著母親一把鼻涕一把淚,蕭大妥協了,但同時要求家裡必須一碗水端平,甚至要更偏向蕭書婉一點。
只是母親答應的好好的,具體事情中卻不那麼回事,他也是後來蕭書婉被送到舅舅家,他回來,被親妹妹抱著腿哭,才知道原來她竟然在自己家裡受了那麼多委屈,而且這委屈還是來自於父母。
蕭大第二次要求將蕭書晴送走,然而這更不可能,蕭母在醫院抱著還在昏迷中的蕭書晴,竟然說出“要送走晴晴,那我也跟著走。”這種話,讓他完全無計可施。
從那以後,他只能每次回來探親,多看看蕭書婉,有時候寫家書,也會另外單獨給蕭書婉寫一封,能力範圍內,錢票包裹,他總是要多想著她些。
而對於蕭書晴,自從她做出以自殺逼迫蕭書婉離開家的事之後,蕭大就完全當不認識這個人了。
但,沒想到啊,就是他當不認識的人,這次竟然又在家裡折騰這麼多事,“你們說說,別說哪個女同志,就是換哪個人,能幹出來這種事?”
蕭大也是喝得有些醉了,在酒量好也擱不住一杯一杯把酒當水喝,“實在不讓送走,也就養著吧,只是眼看就能出嫁的姑娘,臨最後出門,還弄出這種糟心事,讓別人怎麼看,別人背後還不知道怎麼說我們蕭家。”
蕭大慣常是個冷靜果斷的人,只是遇到妻子和父母的事,總是會變得優柔寡斷。
最近回來後,尤其在母親和蕭書晴身上,真比他在外槍林彈雨都累。
關鍵蕭書晴那物件要真是個差不多人家,蕭大也不會這麼生氣,頂多捏著鼻子認下,在當大哥這一份上,不管怎麼說,家裡有喜,他必須出面操持。
只是,那個叫什麼偉的玩意兒,忒不是個東西。在蕭書晴之前,處了好幾個物件不說,曾經還讓兩個女同志懷孕過,其中一個還是發生在當初上學時候。這不妥妥的敗類。
而為什麼如此胡作非為沒被舉報,還不是因為有個以權謀私的爹。
他父親在省文化革命委員會特別小組工作,任副主任,一開始蕭父蕭母不同意,就是因為這個人,雖然是按上級政策開展運動工作,但表面笑眯眯,背後卻沒少幹缺德的骯髒事。
蕭父蕭母也是在正經單位上班的人,私下還是能聽到些風聲的,這個副主任身上沒幾塊是乾淨的,只是現在他坐在那個位置上,沒人敢動他,但凡誰稍有意見,他馬上讓小紅兵過去抄家批鬥,說對方是反動分子。
就這樣的人家,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