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風胡子(1 / 1)

凡奸臣皆欲順人主之心以取親倖之勢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從而譽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毀之。凡人之大體,取捨同者則相是也,取捨異者則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譽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謂同取;人臣之所毀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謂同舍。夫取捨合而相與逆者,未嘗聞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勢以譭譽進退群臣者,人主非有術數以御之也,非參驗以審之也,必將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倖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於上,而臣必重於下矣,此之謂擅主之臣。

國有擅主之臣,則群下不得盡其智力以陳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今為臣盡力以致功,竭智以陳忠者,其身困而家貧,父子罹其害;為奸利以弊人主,行財貨以事貴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澤: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處哉?治國若此其過也,而上欲下之無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積功勞而求安,是猶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幾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趨富貴,事上而求安,是猶聾而欲審清濁之聲也,愈不幾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無相比周,蔽主上,為奸私以適重人哉?\"此必不顧人主之義矣。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無規矩而欲為方圓也,必不幾矣;若以守法不朋黨治官而求安,是猶以足搔頂也,愈不幾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無廢法行私以適重人哉?\"此必不顧君上之法矣。故以私為重人者眾,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黨於下,此田成之所以殺簡公者也。

夫有術者之為人臣也,得效度數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國者也。是以度數之言得效於前,則賞罰必用於後矣。人主誠明於聖人之術,而不苟於世欲之言,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是以左右近習之臣,知偽詐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盡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與比周,妄譭譽以求安,是猶負千鈞之重,陷於不測之淵而求生也,必不幾矣。\"百官之吏,亦知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貪汙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猶上高陵之顛墮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幾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虛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貪漁下?是以臣得陳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職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齊,而商君之所以強秦也。

從是觀之,則聖人之治國也,固有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愛為我也。恃人之以愛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親,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則臣盡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則臣行私以幹上。明主知之,故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雖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國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離婁乃為明也,非耳若師曠乃為聰也。不任其數,而待目以為明,所見都少矣,非不弊之術也。不因其勢,而待耳以為聰,所聞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視,天下不得不為己聽。故身在深宮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內,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闇亂之道廢而聰明之勢興也。故善任勢者國安,不知因其勢者國危。古秦之俗,君臣廢法而服私,是以國亂兵弱而主卑。商君說秦孝公以變法易俗而明公道,賞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當此之時,秦民習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也,故輕犯新法。於是犯之者其誅重而必,告之者其賞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眾,民疾怨而眾過日聞。孝公不聽,遂行商君之法。民後知有罪之必誅,而告私奸者眾也,故民莫犯,其刑無所加。是以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罰重,而告奸之賞厚也。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至治之法術已明矣,而世學者弗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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