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氣!
李欣玥非常喜歡李萍萍這小姑娘。
爽氣、講理、愛看書、而且特別聰明!
上次她提過‘借’書之事後,小丫頭可是借了不少書回來,看不懂的就來問她。
至於自己為什麼看得懂,小丫頭也沒懷疑過,彷彿她這個姨姨天生就應該懂一般。
“那你想學什麼專業?”
自從她爸說可以上大學後,李萍萍就定下了目標。
“新葉姨,我想學唱歌,畢業後就來師裡的文工團工作!”
“師文工團的馬軍官,我特別喜歡她。”
“我要像她一樣,讓全師的官兵都聽到我的歌聲!”
李欣玥:“……”
——看來當明星,不是某個時代的特徵,啥時候都有人想啊?
——還有,馬珍竟然是這小丫頭的偶像!
“那你加油!”
“嗯,我會努力的!”
李欣玥笑了:“嫂子,你這女兒生得好,又懂事、又勤快!”
徐紅琴一頭烏鴉:“你還誇她呢?”
“成天比小子還野,我真懷疑她生錯了性別。”
“哈哈哈,‘野’沒什麼不好的!”
“誰說姑娘就不能野了?”
“戰爭年代還有紅色娘子軍呢!”
李欣玥大拇指一挑:“萍萍,我聽說進文工團的人也要考體能的,加油!”
李萍萍信心滿滿:“嗯!以後我每天早上都起來跑步,還要去跑四百米障礙!”
“好樣的!你一定會成功的!”
這邊在邊吃邊聊,屋裡那桌也已酒過三巡。
他們聊的東西更大、更遠,所以這餐飯從十一點半吃到了一點鐘。
幾個人彷彿還沒聊夠,李欣玥給大家泡來了茶後,他們繼續聊下去。
直到下午兩點鐘,林部長提出要走。
陳銘川立即挽留:“在這裡住一晚,招待所房間我都已經開好了。”
林部長拒絕了:“這次就不了,回去也就三個多小時,到家也不晚呢。”
“下次再來看你,你好好養傷。”
“謝謝部長,下次回去了,一定去看您!”
林部長很高興:“好好好,別說看,到時候到家吃個便飯,我們好好的喝幾杯!”
林部長剛說完,書記也上了前:“銘川,那我們就走了,下回見。”
“好!下回見!書記叔,保重身體,有事給我打電話。”
“哎哎!”
書記高興極了,喝了幾杯酒,再加上這一句,人都飄了!
“好的、好的,芳丫頭,上車。”
陳麗芳不肯走:“書記叔,我爸交代了,讓我留下來照顧我哥,我就不走。”
書記可是個明白人,這對夫妻根本就不理會陳麗芳這個妹妹,怎麼會讓她留下?
人是他帶來的,他必須帶回去。
“芳丫頭,你三哥這裡就一間臥室,留下來你睡哪?”
“你三嫂懂些醫術,又還沒有去上班,要你照顧你三哥幹什麼?”
“你還是跟我回去吧,別在這裡吵著他養傷了。”
“還有,你既然是過來照顧你哥的,那個糧食帶了沒有、油票帶了沒有?”
“吃的都沒帶一點過來,那你吃什麼?”
“難不成準備分你哥的口糧?走吧、走吧!”
陳麗芳又氣又恨。
這裡又幹淨又整潔。
李笨驢穿的衣服,她見都沒見過!
還有今天中午吃的,是她一輩子都沒吃過的大餐!
人家說她土,沒見識,怪得了她嗎?
她要是生活在這大城市,肯定比李家那個臭丫頭強百倍!
好不容易來了,屁股都沒坐熱就要走?
還有,還有她的金鎖呢!
不能就這麼走了!
這裡不是想進來就能進來的地方,好不容易來一次。
陳麗芳打定了主意:絕對不能就這麼走!
“三哥……”
可陳銘川卻完全不給面子:“回去告訴爸媽,我用不著人照顧,再過幾天我就要歸隊了!”
“再說,你也沒帶口糧過來。”
“部隊裡的人,糧食都定量,你留下來吃什麼?”
“你嫂嫂照顧我都瘦成這樣了,難不成你想留下來跟她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