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刻,高凡知道警察抓他定是他侵入公安局電腦系統被警察發現了。隨便入侵公安局的系統當然是違法行為了。當時,高凡報仇心切,沒有考慮到這麼做的後果。以至於釀成今日之禍。
“怎麼不說話了?是不是想編造藉口?”韓浩說,“實話告訴你,沒有百分百的把握,我們是不會傳喚你。所以,奉勸你一句,有啥說啥,這樣對你沒有壞處。”
“我知道,我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我的行為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高凡說,“我雖然沒有學過法律。但我知道,法律判刑的輕重是依據危害行為的輕重而定罪。”
“你既然什麼都知道。我就不說了。你看看,要是沒有異議,就在上面簽字吧。”記錄員把一份檔案放在桌上。高凡看了看,是對自己犯罪過程的記錄。
“我可以簽字。但我有個要求……”高凡說。
“什麼要求?”韓浩問。
“我要打個電話。”高凡說。
“你先簽字。簽完字我就讓你打電話。”韓浩堅持說。
高凡看著韓浩,感覺沒有挽回的餘地了。他尋思片刻,拿起筆在上面簽了自己的名字。韓浩倒也言而有信。他讓人把拿走的高凡的手機給了高凡。
“你們能出去嗎?”高凡說。
韓浩沒有動。
高凡接著說:“我雖然沒有學過法律,但我也知道隱私權。我現在雖然是犯人,但還沒有判刑。從法律上講,我也有隱私權,你們站在這裡不走,就是侵犯我的隱私權了。”
高凡說的是事實,他雖然是嫌疑人,但還沒有讓法院定罪,他就享有公民所具有的權利。韓浩和記錄員互看了眼,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在離開審訊室時,韓浩警告高凡說:“不要給我耍心思。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認真伏法是你唯一的出路。”
“該怎麼做我心裡有數。”高凡說。
韓浩離開審訊室,然後隨手關上了房門。
等確定沒人偷聽談話了,高凡撥通了萬鴻泰的電話。他知道,為今之計,只有萬鴻泰能救他了。當然前提是萬鴻泰想救他。
:()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