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古代彩禮?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看看現在!(2 / 2)

如牛毛。

所以,就別為自己的懶惰,找藉口了。

還有說,這些年輕女性找工作,被歧視?

害怕他們突然休產假,直接沒了十個月的工資?

那為什麼,會有這些歧視呢?

還不是因為,有些女生,這麼搞過。

剛入職沒兩天呢,突然提出‘休產假’的計劃。

把老闆,給整蒙了。

平白無故地,要白白養活一個員工,足足十個月。

還要在工資之外,額外付出一大筆錢。

這與其說是,老闆不公。

不如說是,女生把老闆當成冤大頭了。

換位思考,如果你是一個老闆。

願意這樣,養一個員工嗎?

不過,最大的問題,是結婚彩禮這一塊。

說什麼,女生要求被重視,所以要彩禮三金。

算是結婚的那一個保障。

但是,男生的保障在哪裡?

一些畸形的婚姻裡,盡保障女性的權益了。

一旦離婚,憑藉現在男多女少的局勢,女生可以再找一個接盤俠。

但對於男生來說,卻是扒下一層皮了。

這也並非,華夏的優良傳統。

因為,在華夏的古代,‘彩禮’的意義不同於現在。

一旦給了‘彩禮’,那女生就是男人的附屬品了。

在男生家,當牛做馬,洗衣服做飯。

如同家丁奴僕一般,任勞任怨。

稍有不慎,還會被男方家裡人,痛罵一頓。

還不能回孃家。

因為從孃家視角,這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

抑或者,是賣出去的物品。

回到家裡,就會被街坊鄰居嫌棄,丟人!

甚至女生會改了姓,跟了男方姓氏。

與原來孃家,一刀兩斷。

但是,回到現在。

還會有,這樣的現象出現嗎?

哪個女人結婚後,不回孃家?

非也。

肯定回。

還回得歡騰。

甚至還把彩禮,用來給弟弟買房。

一旦鬧生氣了,就回孃家住。

甚至還叫父母過來,對付老公。

還試圖,收了老公的錢財。

每月只給五百塊的零花錢。

美其名曰,是為了省錢。

但事實呢?

你去局子裡,打聽一下。

那些詐騙案的受害者,哪個不是家庭婦女?

沒有工作,就缺失了與社會的連結。

不熟悉的社會規則。

還以為自己,多有本事。

就被騙錢了。

為此,警察叔叔還打出了橫幅。

說電詐受害者的幾個特點‘家庭婦女,愛管錢,還自認為會賺錢’。

……

如此,林林總總。

寫滿了,一整個文章。

在網上,沸沸揚揚地,傳了起來。

跟之前的,‘女權聯盟’們發出來的文章,正好一一對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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