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箱子裡的檔案,翻了起來。
當初找蘇晨的時候,簽訂了合約了。
裡面寫著,關於相親的一切條約。
交了錢,簽了名,摁了手印。
這會清楚地看到,上面結尾部分,寫著一段話。
‘本媒人只承擔介紹一事,後續如何,概不負責。’
下面,還有詳細的規則。
大意就是,蘇晨只負責介紹,以及打聽到基本情況,至於是否屬實?或者幾分真假,並不負責。
從法律層面,也說得過去,畢竟來相親的人這麼多,而蘇晨又不是警察,沒權利調查真正的底細。
而來相親的人,說謊也是正常的。比如柳豔豔自己,就說了一堆謊話。
關於曾經在莞城裡的事情,隻字未提。
可是……
柳豔豔越想越氣。
即使如此,也給自己介紹個這樣的人!
騙了自己錢財!
沒有出氣筒,就只能找這個蘇晨作為出氣筒!
在網上,繼續搜尋了起來。
如何掀起輿論,回擊這個蘇晨!
就編造出,自己被蘇晨構造的‘殺豬盤’害了吧?
可是,查著查著。
看到一條新聞。
是多年前,關於自己的新聞。
原來,在莞城上班時,自己被抓進去後,還上了報紙。
網上的新聞媒體‘法治進行時’,也報道了這件事!
還刊登了自己的照片,以及名字!
“我……”
柳豔豔更氣得慌了。
壓根不知道,自己還上過報紙啊!
如此聯想下去。
如果舉報這個蘇晨了。
即使在網上,引發了輿論攻勢。
這些資料,也就會被挖出來。
自己也就跟著成名了。
這怎麼可以!
這不是相當於,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在莞城失足過?
報紙上也寫著,自己在失足之後,也會加男人聯絡方式,繼續以各種方式要錢。
如此,才被判了兩年。。
“這,這……”
柳豔豔更慌了。
完全沒料到,自己還上過新聞啊。
打在幾年前,從莞城回來的時候,自己就盡力掩蓋曾經歷史,不讓外人知道。
但沒想到,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啊。
這……
……
一直到午夜。
這柳豔豔,一直在苦苦思索著,該怎麼辦。
抓耳撓腮著,咽不下這口氣。
心裡對全天下的男人,又痛罵了一遍。
決心此生不再結婚了!不再搞物件了!
天下間,沒有一個男人是靠譜的!
忽然……
手機裡,收到了李子龍的資訊。
“要不,我們合作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