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要變天了(1 / 2)

“走吧。”

“他就會這一句。”

田浩然拉了拉陳啟明說道。

就在眾人準備離開之際,老白頭突然再次開口。

“車,啊,跑,小狗……”

陳啟明站住轉頭看向老白頭,“你剛剛說什麼?”

“要變天了,要變天了……火……紅……”

老白頭又開始自言自語。

“走吧!”

田浩然又催了一句。

回去的路上,陳啟明和田浩仁商量商量,去別的村看看,也許還有同類的情況。

中午幾個人簡單的對付了一點,便跟著前後挨著村走訪。

很快眾人就瞭解到,像苑童、易琪這樣的孩子每個村都有。

在距離曲河鄉不遠的,太平屯也有反應,村子裡老李家三丫頭丟了有一年了。

陳啟明去了一問才知道,不是丟了而是被她父母給買了。

老李媳婦振振有詞的表示,“我姑娘,我愛送人就送人,你們管得著嗎?”

說這話的時候,她懷裡抱著個去年生的小男孩。

看著破破爛爛的家,髒兮兮的孩子,陳啟明真心不知道說什麼好。

也許,小丫頭離開這個家應該算是一種幸運吧!

一連走了三四個村,終於有了發現。

河西村,老牛家有一對雙胞胎女孩,也是在半前年失蹤的。

年齡和苑童、琪琪差不多。

家裡情況也差不多,女孩的父母腦子都有問題,生活不能自理,全靠老人照顧。

孩子智商也有問題,加上窮也沒送去上學,就每天在村子瞎跑。

眼看著天色將晚,陳啟明提出告辭,叮囑田浩然有什麼線索及時溝通。

回去的路上,笑聲消失了。

也許是太過疲憊,也許是感受到太多的苦難。

“什麼時候去接觸下呂東平?”

張國棟問。

“等等。”

陳啟明總覺得操之過急會也問題。

呂東平從警近20年,陳啟明知道沒有點過硬的證據,去了只能是自找沒趣。

“你上網,看看能不能找到點線索。”

陳啟明轉頭對申慶說道。

“我已經查過了,呂東平是被貶到臨平鎮的。”

“你的意思,他曾經犯過錯誤?”

申慶點點頭,“應該是審訊嫌疑人的時候用了點手手段。”

用了點手段是什麼意思,陳啟明自然是明白的。

“案子呢?用來案子怎麼說了?”

“案子沒問題,但程式有問題。”

申慶說著將一個電子文件轉給了陳啟明。

從文件的內容來看,案子並不算複雜,是一起簡單的盜竊案。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時,拒不交代贓物的去向,年審了幾天之後,呂東平動用了手段。

最終犯罪嫌疑人交代藏獒就藏在他老家豬圈裡,案子告破了之後,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找律師把呂東平給告了。

最終,呂東平被貶到臨平鎮刑警隊做了大隊長。

一干就是五年,這五年裡呂東平除了,抓了一些毛賊之外,再就沒有什麼像樣的政績了。

當然,一個鎮子本身就沒發生過什麼刑事案件。

小說裡那些動不動就滅門,動不動就連環殺人案,現實之中是少之又少的。

按理說,呂東平這種人才,不應該一直待在鎮刑警隊,最多一兩年事太平息了就會被調回去,可他卻一干就是五年,並沒有半點要調動的跡象。

這一點讓陳啟明有些不解,真讓他奇怪地說,案卷之中並沒有提到失主的身份,甚至連名字都沒有。

回到單位,陳啟明發現趙建偉的辦公室還亮著燈,就試著上去敲了敲門。

沒想到趙建偉沒走,正在辦公室裡看書。

陳啟明將今天走訪的情況簡單的說了。

趙建偉邊聽邊點頭,他對陳啟明的工作還是比較認同的。

最後陳啟明還是沒忍住,問出了自己的疑惑。

“案件中沒有受害者的身份,那只有一個可能,這個身份不方便透露。”

趙建偉的回答等於沒回答,但好像又回答了。

不方便透露,那說明這人的身份特殊唄。

“您知道是誰嗎?”

陳啟明很清楚,有些東西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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