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坐,開始說書:“話說,我今日上午出去辦事,其實是去了張局辦公室!”
林未跟曹龍混的時候,早就聽曹龍吹噓過,這個專案的甲方是他老家鄰居的二舅的表哥,他早就打過招呼的,這個專案八九不離十了。
依據林未對曹龍人品的瞭解,他既然敢在林未面前吹噓,就一定是暗中做了什麼事。
按說這種事情是行業人人都知道的秘密,民不舉,官不究。
可林未偏要舉!
她想起來在副本中他劃開曹龍身體的時候,那流出來一張張紙幣中,有一個信封,林未當時沒空拆開,就隨手放在衣兜裡。
昨天調出面板加點的時候,在物品欄中看到了這個信封,林未拆開一看,信封裡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給甲方主任送禮5萬元。”
林未同樣花了5萬元,買下來這張紙條,今天上午將紙條和舉報信一起送到了張局那裡。
“我實名舉報,我公司員工曹龍行賄甲方主任。”
曹龍現在已經死了,查他的帳易如反掌,再去查甲方主任和曹龍的關係,一目瞭然。
下午張局給林未打電話要求旁聽會議的時候,估計他們已經把情況瞭解得差不多了。
林未樂得順水推舟和張局合作一把,順便開了電話錄音給自己留個底。
其實這種評審會目的就讓甲方裝裝比,專家發發威,殺一殺設計單位的威風好談價罷了。
一句話,認真你就輸了。
但理解不代表林未認同這種方式,更何況,現實世界在會議上大殺四方並不是聰明的做法。
林未總結髮言,“但凡這要是在副本中,我早把桌子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