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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證人,劉海忠、閻埠貴、楊建設、許大茂依次簽名以示證明。
此協議共製備了五份,其中一份交予秦淮茹,四位證人各執一份。
安排楊建設與許大茂一同簽名的原因是,劉海忠擔憂萬一自己和叄大爺離世,秦淮茹日後可能會反悔。
協議書的簽署,賦予了雙方行為法律上的約束力。
假如以後秦淮茹翻臉不認協議,任意一位證人都可據此採取行動。
在所有人的共同見證下,壹大爺的財務狀況也隨之公佈:共計一千七百元現金,再加上房產,資產總額必然超過了兩千。
隨著協議的落實,這些財產均歸屬秦淮茹名下。
協議簽訂後不久,各路參與者各自歸位忙碌;
而秦淮茹則請了一個假,因為壹大爺此刻命懸一線地躺在醫院內,同時她還得照顧自己行為古怪的婆婆。
至中午,
秦淮茹為家婆賈張氏備了些飯菜;她的狀態似乎有了明顯的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