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地下了車,並回應說:“張主任您多慮了,肯定是個誤會,像咱這樣的人怎麼會去做觸法的事情呢。”
一名工廠安保科的幹部提出質疑:“楊建設,在你本應工作的時段擅自離崗從事所謂的非法活動,你將如何面對這樣的指控?”
“第一,工作時間的自由是由廠長特別賦予我的權利,如果有什麼疑問建議直接與廠長交涉,第二,我沒參與過任何倒賣交易。”
楊建設解釋道。
社群居委會的張大姐毫不留情地說:“你還敢頂嘴,那你能說說車上運著什麼東西嗎?如果不是非法貨物你怎麼能這樣大膽地駕車出行呢?”
“安靜,讓張主任詢問情況。”
張所長大聲宣佈,其他人則都點了點頭。
在此場合之下,無疑是以身為派出所所長的張最具有權威性。
張所長接著說:“非法倒賣之事稍後再議,先問你,你的車輛是怎麼來的?”
“當然是單位給的獎勵啊!”
楊建設態度堅定地回答。
“鬼才信呢!”
老二劉海忠諷刺道:“國家為什麼無端給你發一輛汽車,你究竟有什麼資格接受如此優待?”
楊建設回敬道:“老二,請你說話文明一些。”
“行了行了,不要吵鬧!”
張所長繼續追問:“你說這是單位的獎勵,請出示相關的證明檔案,否則我們將沒收你的車輛。”
“請稍等,馬上就好!”
楊建設隨即返回車子裡,取出一張看起來像獎狀的文件,遞向了張所長。
檢查後張所長髮現上面確實有一排顯眼的大字:因貢獻傑出授予楊建設一輛解放牌轎車。
下面還附有具體的獲獎理由以及官方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