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哪怕條件再苛刻也沒有關係,很輕鬆就答應了下來。
而第四條也就是最後一條派軍維護天雲國在身毒利益這件事,大王子死活不同意,說是他國軍隊任意進入身毒這對身毒人來說像什麼樣子。
王策之想了想便又提出天雲國在身毒設立大使館,用來處理身毒境內關於天雲國人的一切事宜,以及天雲國和身毒國之間的溝通等外交事宜。
身毒王需要在王都給天雲國大使館劃出一片土地,而這片土地將在法理上歸屬天雲國。
為了保護大使館的安全,天雲國會派出一千人的護衛隊駐紮於此。
這話一出,大王子便明白了王策之的意思,卻也只能捏著鼻子忍下。
終究自己是戰敗國,勝國提出的條件堅持要執行,自己也沒辦法。
既然王策之提出了一個保留了雙方顏面的方法,以大使館護衛的名義留下一千駐軍讓自己面子上也能說的過去,那他也就只能答應了。
總好過讓人明目張膽的派兵入境不是嗎
起碼現在套了個使館護衛隊看似合理的外皮。
第五條則是天雲國承諾不會再派兵入侵身毒國。
(除非身毒主動向天雲國開戰或挑釁,天雲國將視其為身毒國主動撕毀條約,將予以嚴厲的反擊。)
就此,以上五條形成了約爾條約的基礎條款。
隨後的幾天裡,王策之利用暗衛的信鴿聯絡了國內,在得到趙俊的回覆後給予了大王子關於出兵協助的答覆。
國內的意見是同意!
在得到了那麼多好處的情況下也要給人家一點甜頭嚐嚐再加上又能近距離的給這些人一次威懾,讓他們親眼看看天雲國大軍的厲害。
所以天雲方面決定派出五萬人,其中四萬步兵一萬騎兵幫助身毒國剿滅這二十萬“叛軍。”
對於身毒四王子,雖然趙俊知道了他的真正身份,但那又如何,沒辦法給天雲帶來任何好處的就作為天雲獲得好處的搭頭吧。
在確認了派兵協助這一條後,約爾條約再無阻礙,雙方在基礎條約上加上了身毒需要每年向天雲王趙俊上貢八千匹烏索馬,從次年秋天始。
除此之外,身毒每身毒要向天雲國上貢一千萬斤香料,和兩千萬斤糧食。
以及天雲會答應出兵幫助身毒剿滅盤踞在沙茲蘇巴的叛軍。
這幾條加入了約爾條約的補充條款。
至此,約爾條約正式成型。
雙方簽約,大王子蓋上了自己的王子印和從老身毒王那裡得來的國王印,王策之則拿出出發前趙俊賜下的特使印代表天雲國簽署了約爾條約。
至此,在法理上,雙方達成了停戰條約的簽訂。
天雲這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和一大堆好處,身毒雖然失去了大量的利益,但換來了天雲國承諾的不再侵略以及幫助剿滅阿那羅的承諾。
雙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可謂“共贏”。
大家都有了光明而又美好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