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選美大賽殺人案(1 / 4)

民國二十三年,上海灘舉辦了一場盛大的選美大賽。

這場選美大賽一經發布,大家都蠢蠢欲動。凡是長的好看的佳麗們,迫不及待的報名參加比賽。

因為這次的比賽,會有十萬元得獎金。十萬塊錢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努力很久才能得到的錢財了吧。

這場比賽很隆重,叫了很多媒體和知名評委,都是大咖級別的。

這場選美大賽的主辦方是由上海灘最大的娛樂公司——新月公司舉辦的。

新月公司財大氣粗,旗下有眾多當紅明星,在上海灘娛樂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選美大賽的訊息一經傳出,便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

選美大賽的地點,設在新月公司旗下的新月大劇院。

新月大劇院是一座三層建築,氣勢恢宏,金碧輝煌。

大劇院前面是一個巨大的廣場,廣場四周搭建了眾多看臺,供觀眾觀看比賽。

比賽當天,新月大劇院人山人海,熱鬧非凡。

上午九點,選美大賽正式開始。

經過幾輪激烈的角逐,最終有十位佳麗進入了決賽。

決賽的規則很簡單,十位佳麗站在舞臺上,由現場的觀眾投票,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將獲得“上海灘三大美女”的稱號,並有機會成為新月公司的簽約明星。

比賽進行得如火如荼,觀眾們看得如痴如醉。

就在這時,突然一聲槍響,打破了現場的熱鬧氣氛。

人們循聲望去,只見舞臺上一位佳麗倒在了血泊之中。

人們驚慌失措,大喊大叫,現場一片混亂。

新月公司的保安聞訊趕來,迅速封鎖了現場,並報了警。

中央巡捕房接到報警電話,祈修帶著衛逸安,李軒,陳穆以及其他警員趕到了現場。

祈修同時也叫了白念和紅兒,李靜月一同前往。

幾個人在現場轉了一圈,然後走到舞臺中央,看著地上的屍體,皺了皺眉。

死者是進入決賽的十位佳麗之一,名叫林婉如,二十歲出頭,長得如花似玉,是這次選美大賽的熱門人選。

也是最有可能獲得冠軍的人員之一。沒想到就這樣被殺害了。

林婉如的胸口中了一槍,鮮血染紅了她的白色旗袍。

祈修蹲下身子,仔細檢查了一下傷口,然後站起身來,看著臺下的觀眾,大聲問道:“誰開的槍?”

臺下的觀眾面面相覷,沒有一個人說話。

祈修冷哼一聲,說道:“我數三聲,再不出來,我就把你們都帶回巡捕房!”

說完,祈修就開始倒數:“一、二……”

“別別別,是我開的槍!”

就在這時,一個身穿西裝,頭戴禮帽的男人從人群中走了出來。

男人三十多歲,長得白白淨淨,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

祈修看著男人,問道:“你為什麼要開槍殺人?”

男人說道:“探長,你誤會了,我不是故意要殺人的。”

祈修說道:“你不是故意要殺人,難道槍還會自己走火不成?”

男人說道:“探長,你聽我解釋,事情是這樣的……”

男人名叫李浩,是上海灘一家報社的記者。

李浩一直喜歡林婉兒,但是林婉兒對他並不感冒。

這次選美大賽,李浩也來到了現場,準備為林婉兒加油助威。

可是,當李浩看到林婉兒和其他男人眉來眼去的時候,心裡就有些不舒服。

就在這時,李浩看到一個男人鬼鬼祟祟地朝舞臺走去,手裡還拿著一把槍。

李浩以為男人要暗殺林婉兒,情急之下,就開了槍。

可是,李浩的槍法實在不行,他本想打中男人的手,讓男人丟掉槍,可是沒想到,卻打中了林婉兒。

祈修聽完李浩的講述,皺了皺眉,說道:“你說的都是真的?”

李浩說道:“探長,我說的都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問其他人。”

祈修轉頭看向臺下的觀眾,問道:“你們誰看到這個男人朝舞臺走去了?”

臺下的觀眾紛紛搖頭,表示沒有看到。這樣的作證,會給自己惹麻煩,還是不要管了。

祈修冷哼一聲,說道:“我看你就是兇手,想殺人滅口!說不出個什麼,還沒有人證。”

說完,祈修就命令手下把李浩銬了起來。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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