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小玉31(1 / 1)

小說:遛狗歲月 作者:棗華

就這樣,小玉和小萬一對“牛郎織女”,分開了將近三年。這三年期間,兩人都十分珍惜這段感情,特別是小玉,擋住了一輪又一輪“進攻”,堅守底線,終於迎來了團聚的日子。

三年後小萬警校畢業,回到了楊柳鎮派出所工作。兩人終於又在一起了,經歷了風吹雨打,經受住了考驗,這兩人的戀人關係,算是板上釘釘了。

小萬回來工作的第二年,趕上他媽媽家的房子搬遷。小萬頂上有一個哥哥,兩個姐姐,都結婚成了家,只有他跟媽媽了,所以這個買新房子的錢就主要由小萬負責出,他媽媽也出一部分,日後就跟小兒子住在一起。

小玉她們那個房子買得可是太艱難了。前期小萬一直在上學,基本上沒存錢,小玉剛工作,工資也不高,每個月支援小萬以後,零存整取只能存上200元,兩年下來,只存了5000塊。

這還得虧小玉是個非常節儉的孩子,不會亂花錢,平時也省吃儉用。要是擱在三虎身上,那根本存不下錢的。

小萬媽媽是家屬,沒有工資,老太太就找她的大兒子和兩個閨女借錢。兩室一廳建面60多平米的房子,第一次就要交付多元,小玉把自己的5000元存款全部拿出來了,和小萬他們家,好不容易才湊齊了。

後面第二次交房拿鑰匙,還要交一萬多,小玉他們手裡是徹底沒錢了,這咋整啊?

這時候就顯出小萬的擔當了,他從工作單位楊柳鎮派出所借了5000元,解決了一半;後面仍然是找哥哥姐姐借,他們自己又省吃儉用存一點,東湊一點西湊一點,好不容易湊出了這1萬多元。

後面,小萬用好幾個月的工資,把欠派出所裡的5000元才還掉,先還外再還內,等到結完婚辦完喜事以後,才把大姐二姐的錢全部還完。

小萬哥哥的錢,小萬媽媽做主說:“不還了,他老孃搬家,他是長子,花點錢是應該的,不還他了!”這才算不欠帳了!

其實,是因為小萬的哥哥買房結婚的時候,小萬媽媽也給他花了不少錢,可以說掏光了家底兒。所以這個小兒子買房結婚,做哥哥的出點血是應該的。

看,小萬的媽媽多公道呀,做事合情合理。

買上新房子的總得稍微裝個修吧,可那時候小萬和小玉窮得叮噹響,勉強把新房子買下,刷了牆、鋪了地磚後,就沒錢買傢俱了,只能挑舊房裡還能用的舊傢俱,能搬的就搬過去用。

小萬和小玉存一點錢,就買一件傢俱,還是最便宜的傢俱;再存一點錢,再買一件電器。就這樣斷斷續續,差不多兩年後,才把房子簡單裝修了一下,買齊了電視,冰箱,洗衣機,這個家勉強可以住人了,小玉和小萬才去領了證,準備結婚,辦婚禮。

從小萬警校畢業回來工作,到買房,再到裝修,後面領證、辦婚禮,這中間經歷了整整三年的時間。

小玉他們這婚結的可真夠艱難的,每一步都很艱難。但是小玉和小萬的感情卻在這同甘共苦的過程中愈加穩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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