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包公奇案之神秘的夜行人》(2 / 2)

。”

包公將李三的供詞說了一遍,王五大聲喊冤:“大人,小人冤枉啊!昨夜小人一直在鏢局,未曾外出。”

包公冷笑一聲:“有人指證你左肩有傷疤,你如何解釋?”

王五說道:“這傷疤是小人早年走鏢時留下的,城中多人知曉。”

包公沉思片刻,道:“公孫策,你去鏢局核實一下王五昨夜的行蹤。”

公孫策領命而去。

不多時,公孫策返回公堂,道:“大人,經核實,王五昨夜確在鏢局,未曾離開。”

包公臉色一沉:“難道是李三在說謊?”

就在這時,一名差役來報:“大人,在城外發現一具屍體,身上財物與那老者丟失的相似。”

包公等人立刻前往現場。

經過一番勘查,公孫策道:“大人,此人身上多處傷痕,像是與人搏鬥所致,且死亡時間與昨夜案發時間相近。”

包公若有所思:“看來這案子愈發複雜了。”

回到公堂,包公再次提審李三。

包公厲聲道:“李三,你若再不說實話,罪加一等!”

李三嚇得渾身發抖:“包大人,小人不敢說謊,小人確實看到了那人,但真的不是王五。”

包公問道:“那你可還記得其他特徵?”

李三想了想,道:“那人右手虎口處有一顆黑痣。”

包公吩咐展昭繼續查訪。

展昭經過多方打聽,終於在一家賭場找到了線索。

原來,有一賭徒名叫趙六,右手虎口處有一顆黑痣,且近日突然暴富。

展昭將趙六帶回府中。

公堂之上,包公一拍驚堂木:“趙六,你可知罪?”

趙六臉色蒼白:“大人,小人不知啊!”

包公將種種證據擺在他面前,趙六終於承認了罪行。

包公怒喝道:“趙六,你盜竊財物,還殺人滅口,罪大惡極!來人吶,狗頭鍘伺候!”

就在趙六即將被押上狗頭鍘之時,他突然大喊:“包大人,饒命啊!小的還有同黨!”

包公眉頭一挑,道:“如實招來,若有半句假話,定斬不饒!”

趙六瑟瑟發抖道:“包大人,小的與那李三確實相識,此次盜竊也是受他指使。”

包公看向李三,怒喝道:“李三,你還有何話說?”

李三慌亂地磕頭道:“包大人,小的糊塗,小的只是一時鬼迷心竅。”

包公冷哼一聲:“你二人狼狽為奸,罪不可恕。但趙六所言同黨,究竟是何人?”

趙六道:“是那西街的錢七,他負責銷贓。”

包公立刻下令:“展昭,速將錢七捉拿歸案!”

展昭領命而去,不一會兒,便將錢七帶到公堂。

錢七見到公堂之上的陣勢,嚇得癱倒在地,連連求饒:“包大人,小的知罪,小的知罪。”

包公怒目而視:“你們這一干人等,為非作歹,擾亂京城安寧。從實招來,所盜財物都銷往何處?”

錢七戰戰兢兢地說道:“回包大人,大部分財物都賣給了城中的富商孫八。”

包公又道:“王朝馬漢,去將孫八帶來!”

孫八被帶到公堂,卻一臉傲慢:“包大人,不知小民所犯何罪?”

包公厲聲道:“你收購贓物,難道不知是犯法之事?”

孫八狡辯道:“包大人,小民不知那是贓物啊。”

包公一拍驚堂木:“休要狡辯!錢七已將你供出。”

孫八這才慌了神,低頭認罪。

包公宣判道:“李三、趙六、錢七盜竊財物,殺人滅口,罪大惡極,狗頭鍘伺候!孫八收購贓物,罰銀千兩,監禁三年。”

眾人齊聲高呼:“包大人英明!”

案件終結,包公望著堂下眾人,沉聲道:“吾等為官,當為百姓謀福祉,保一方平安。若有違法亂紀者,定不輕饒!”

(未完待續,請看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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