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生苦短,不妨一試(1 / 2)

小說:我不是賤聖 作者:是三不多

“我靠,這該死的野狼,居然兩下就把老子秒了!”

林森罵罵咧咧的離開復活點,感覺十分憋屈。

大家都是狼,只不過一個姓野,一個姓色而已,這傢伙居然不講武德,一看就不懂相煎何太急的道理。

等了片刻,只見光華閃過,高山也回到了復活點。

林森乾笑道:“老山,我就知道你頂不住,特意在這等你。”

“越級刷怪確實有風險,野狼秒了你以後,我自然不是對手,只能跟你陪葬了……”

高山嘆了口氣,又好奇問道:“按道理來說,1級的新手,就算沒加體力,也應該有100點血量,可你被野狼咬了兩口,才承受半百的傷害,怎麼就被秒了?”

“不用在意這些細節。”

林森擺擺手,嘀咕道:“古人誠不欺我,果然色字頭上一把刀,好在再過50分鐘,我就能恢復狀態了……”

“那行,咱們繼續刷狼吧。”

“幹!”

……

兩人再次回到野狼的領地,擊殺他們的野狼並沒走遠,正在原地啃食同伴的屍體。

林森對高山使了個眼色,後者立刻會意,大步頂在前面。

高山卡位扛輸出,林森躲在其身後,每次瞄準才悍然出手,基本上都是弱點攻擊,可謂是刀刀暴擊。

兩人都不是菜鳥,配合一會兒,很快就變得得心應手,十幾秒後,殘餘的野狼也哀嚎斃命。

高山一腳踢開野狼的屍體,罵道:“真是出生,連同伴都吃!”

“這算什麼。”

林森擺擺手,不以為然道。

“我可是見過某些女子一口吞食數億生命……”

林森直接油門焊死,直通高速。

“???”

高山還沒上車,愣在原地不知所云。

林森鬆開油門,撿取野狼爆出的銅幣和狼牙,笑道:“你是肉盾,需要錢買藥,像我這種猛男無需嗑藥也堅挺如戰神,所以你拿銅幣,我拿狼牙,沒問題吧?”

“……”

高山又愣了片刻,終於跟上林森的車速,悶悶回道:“沒問題。”

“那行,咱們繼續刷怪吧。”

林森努努嘴,示意高山頂怪。

刷怪途中,林森一邊輸出一邊開車。

“老山啊,你應該沒女朋友吧?”

“你怎麼知道?”

高山十分詫異。

“看你這大塊頭,女朋友肯定十分苦b,根本受不鳥,所以我猜你應該沒女朋友。”

林森偷偷摸摸再上高速。

高山嘴角抽搐,一時間無言以對,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好好的一句話,從林森的賤嘴說出來,卻直接變味了……

林森拍了拍高山寬厚的肩膀,意味深長道:“沒女朋友沒關係,你也可以找男朋友啊,正所謂人生苦短,不妨一試……”

高山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連連搖頭拒絕,表示自己是正經直男。

被林森連開兩波車,高山總感覺讓林森跟在自己屁股後面不是良策,生怕林森說出那句‘兄弟,你好香啊’……

但高山又找不到理由反駁,只能一步三回頭,時刻保持警惕,生怕林森知男而上……

兩人雖是初識,但好在沒有異心和隔閡,配合起來倒也沒出岔子。

身上的紅藥很快消耗完畢,兩人只敢找落單的野狼,就像沒有元子只能去小巷子徘徊一樣……

刷狼近二十分鐘,兩人雙雙升到了4級,期間一共爆出二十多顆狼牙和四件裝備。

【普通的鐵劍】(普通裝備—長劍)

攻擊:10~13

力量:+3

需要等級:3。

【野狼護臂】(普通裝備—手鐲)

防禦:+3

體力:+2

需要等級:3。

【狼皮戰靴】(普通裝備—皮甲戰靴)

防禦:+3

敏捷:+2

需要等級:3。

狼牙不知有啥用,裝備則是剛需,林森身為輸出位,分到了鐵劍和狼皮靴,高山則拿了護腕,對此,憨厚如高山並無異議。

每次升級都會獲得五個屬性點,林森依然劍走偏鋒的全力加點,現在降維打擊野狼,僅需數秒即可擊殺。

環顧四周,組隊刷狼的玩家也漸漸多了起來,明顯有些擁擠了,不過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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