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麥一直在家裡等她回來開飯。
狸嬌嬌提著糖走回來的時候,她還沒反應過來。
“姐,這是買的喜糖?”黎麥指著那一袋糖果。
狸嬌嬌搖頭:“不是,給你吃的,喜糖那些東西爸媽那邊買了。”
她記得陳宇前些天好像給了一筆大款,讓黎家父母去置辦些好東西。
別太寒酸,丟了他的臉。
黎麥感動得說不出話:“姐,你也太好了…..”
狸嬌嬌最怕小孩哭了趕緊打斷她:“先吃飯不準哭,哭了就端著碗回自己房裡哭去”
買這些只是因為她很聽話,買了自己愛吃的肉。
這叫禮尚往來,才不是她人好。
黎麥馬上笑了一下,坐下吃飯她怕姐姐真趕她走。
自從知道姐姐要嫁出去,她會有一個真正的屬於自己的家之後,黎麥很珍惜每次和姐姐吃飯的機會。
如果她能賺大錢就好,姐姐也不用嫁人。
“姐,如果我有好多錢,數都數不完,你還會嫁人麼?”黎麥想問這個問題很多天了。
狸嬌嬌有原主的記憶,她知道原主嫁人就是為了錢,但她並不覺得錢太俗了,而且她還想要那個白到發光的東西。
“不會”狸嬌嬌選擇尊重原主,按照她的想法答了。
“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狸嬌嬌看著她。
黎麥夾菜的手頓住了:“不想和姐分開”
她以後都不想結婚,都說女孩子結婚就有家了。
偏偏黎麥不信,如果是為了有家才結婚的,那這個家也不是女人的,而是男人和他附帶的一家子的家。
狸嬌嬌在自己世界裡也當過一段時間的代班地主婆。
負責幫上貢的信徒實現願望,後來她懶了被人拆了地主廟,她也不用代班了。
既然原主都把身體給她了,她當然也會幫她實現心願。
“我就算結婚了也可以不分開,你就當我的陪嫁丫鬟跟我一起去新家吧”
只要把人放她眼皮子底下,那就不可能被拐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