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研發實力強大而驚駭。
與此同時,許多行動通訊行業與網際網路通訊行業的總裁們臉色十分之臭。
因為他們回想起了當初“白頭鷹”因汽車產業遭受致命威脅,最終和曙光科技達成妥協的時候,曙光科技的要求之一就是要獲得相應技術專利授權。
所以那時候的曙光科技可是花費了近億美元現金,光明正大的低價獲得許多技術專利的使用授權。
其中那些技術專利授權裡絕大部分都是購買了2g、3g乃至部分4g行動通訊技術乃至網際網路通訊技術的專利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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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回想起這件事情,他們才驚覺曙光科技這是蓄謀已久,早就暗藏禍心居心險惡啊!
想到這裡,想到曙光科技已經獲得了那些技術專利授權,此時想要拿那些技術專利想要挾曙光科技已不可能,他們的心裡真是不停滴血啊!
而在這個時候,此時的人們可沒有關注那些總裁的心情,下一個來自香江日報的記者獲得了提問的機會。
“林晨先生,你們研發出來的4g/5g通訊技術標準請問獲得了各國通訊管理衙門的審批了嗎?
如果不能獲得審批,那你們的通訊技術再強再好也不可能真正登上各國市場吧。”
聞言,現場不少懂行的觀眾們也是輕輕點頭表示認可。
這行動通訊技術標準要獲得審批才能上市是常規操作。
就比如當前海外研發出來的3g行動通訊技術標準目前正處於審批狀態之中。
只有3g行動通訊技術被通訊管理衙門審批透過後,國內的行動通訊運營商才可以採購相應的3g裝置搭建自己的3g行動網路。
而大夏這樣是這樣的情況,那海外其他國度也肯定是這樣的情況。
如果科技的4g/5g並行行動通訊技術不能透過那些國度通訊管理衙門的審批。
那4g/5g通訊技術標準與相應通訊裝置與晶片肯定不能進入那些國度的市場。
:()大國科技從山寨系統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