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準備任何合同,只需要本人同意就可以了。
但這一次他們竟然做的如此正式,就好像是在做什麼大專案。
簡直讓人有些看不透。
林怡聽到這話還有些意外,畢竟當初她可是親自拒絕過了一次。
劉雅雯竟然還有臉面來找自己,這是多想要參加音樂節呀。
不過仔細想想,好像又能夠明白這其中的意義。
音樂節雖然不算特別的盛大,但是會去許多的前輩。
只要和那些前輩有了聯絡,那麼在這條路上也會走得越發通順。
雖然劉雅雯在面對自己的時候有些不客氣,但是在那些前輩面前。
那可是個人過的乖巧,也難怪她想要抓住這一次的機會了。
有錢不賺,王八蛋。
林怡拿起合同仔細的看這上面的金額,果然和上一次她們商量的沒什麼區別。
一次演唱的價格是五十萬。
如果後續還有相應的演出,那麼又要重新的進行授權。
合同裡面的條約的確沒有任何問題,甚至都已經蓋好了公章。
只要林怡簽字,合同立刻就能夠生效。
從旁邊拿出了自己的簽字筆,直接在合同上籤上了屬於自己的名字。
再一次將合同遞給了眼前的張姐。
林怡帶著幾分淡淡的說到。
“張姐,你可得給我定好了,如果以後他們還想要使用這兩首歌。那還得從我這兒拿到版權才是。”
“放心吧,你的規矩我還是明白的。”
“嗯。”
林怡有些疲憊的說到。
那張臉上都帶著幾分的倦意。
她雖然不像其他的藝人那樣,對村子裡面的生活不習慣,
可是也讓她感受到了幾分的疲憊。
昨天回來好好的睡了一覺,可惜還是沒能夠將瞌睡給補起來。
這才幾點呀?竟然又有些睏意了。
“參加節目就這麼累的嗎?昨天回來睡的那麼早,現在又想睡了。”
“可能是因為今天用了太多的腦子吧。”
“既然是這樣,那我就不打擾你了,明天想吃什麼?我給你帶來。”
“隨便買點東西就好,你知道我不注重口腹之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