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媽都很高興,聶向東就說,生下來吧,反正我們以後早晚都得生孩子。
馮雨晴不想生孩子,可她更不想去醫院打孩子,她聽別人說,打孩子損陰德,現在打了以後想要要不到,而且,還疼還傷身。
可這也不是小事,馮雨晴回家跟自己父母說了懷孕的事。
她跟聶向東談戀愛,甚至住到聶家,爸媽一直沒反對也沒支援。
但她一說自己懷孕的事,爸媽就變了臉色,不是高興,而是特別的嚴肅。
他們說,要生孩子可以,但是必須先結婚。
馮雨晴就說,是要結婚的,但是他們都沒到結婚的年紀,領不到結婚證。
爸媽就說,先辦婚禮擺酒,必須有名有份的把孩子生下來,生孩子不是小事,是一生的大事。
馮雨晴覺得爸媽說的再理,就決定聽爸媽的。
說結婚就說到聘禮,爸媽開口要二十萬的聘禮。
馮雨晴一臉為難沒說話,只說跟聶向東再商量商量。
她天天跟聶向東在一起,知道聶向東卡上有多少錢,不到三千塊錢,怎麼可能拿出二十萬的聘禮嘛。
所以,她才沒有一口應下她爸媽的要求。
晚上她跟聶向東說了自己爸媽的意見和要求,兩人對結婚這件事都是同意的,但是二十萬的彩禮,真的難到他們了。
聶向東一臉苦惱為難的說:“雨晴,我不是不想給,我跟你說實話,我爸媽都是普通人,我姐為了我,現在在外面還欠著債,我真拿不出這二十萬塊錢,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