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的禍——責任。
陳稀可本人雖然儉樸節約,可是她有一個燒錢的二哥。
從前的時候,陳弘胤就是個大手大腳的主,現在……卻是想省都省不了了。
這一次出事,陳弘胤要是死了的話,那倒是乾脆,陳稀可最多隻是出一筆喪葬費罷了,三五萬搞掂,大不了就是十萬八萬。可是他現在偏偏半死不活的,而且隨時還要死要活的躺在醫院裡,不但累己,而且累人!
俗語說得好,醫院大門朝難開,有病沒錢別進來。
陳弘胤的傷勢如此嚴重,搶救起來費事,醫藥費用更是驚人,剛開始的開始,他的生命幾乎是每一秒都是金錢維持下來的。
如果是別人,也就讓這樣的人渣死了得了,反正活著也是累人累己累街坊的,但陳稀可卻不能這麼做,不管陳弘胤如何的不地道,他也是她的親哥哥,所以當她接到電話通知,陳弘胤傷重危殆的時候,她想也不想的就帶著所有的積蓄趕往了醫院。
然而,光是當天的搶救手術下來,陳稀可平時辛辛苦苦攢下的一點錢就沒了,而且還倒欠醫院一大筆,她只好向親戚朋友借,最後實在不得已只好把房子抵押給了銀行貸了一筆款子。可是面對著病情還是危重的陳弘胤,僅僅是兩個星期還不到,這筆錢也已經所剩無幾了!
現在,陳弘胤的情況總算是穩定下來了!
以後,只要支付得起高額的醫療費用,他的命就能保著,十年,二十年都沒問題,甚至是更久都沒問題。
()
可是,這個生命卻必須要數不清的金錢來維持,陳稀可為了責任,為了這個世界上唯一的骨肉至親,能用的用,能當的當,能借的借,什麼辦法都試過了!
至於那個鄭鳳嬌,陳稀可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也曾去找過的!可是鄭鳳嬌卻是翻臉不認人,把陳稀可給掃地出門了。
其實,這也不難理解的,原來的時候,她肯幫陳弘胤,除了看在同仇敵愾的份上,還看在他年輕力壯有鳥用的份上,可是現在他癱了,成了植物人,有鳥也不會用了,那自然就沒鳥用了!
陳弘胤本是個自私自利的人,但鄭鳳嬌也不見得比他好多少,一個半斤,一個八兩,都是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