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我大宋境內,從踏上那片土地的一刻起。他就不再是奴隸,他是自由的了、可以自由地呼吸空氣,可以自由的遷徙,可以自由的擺攤設點來掙錢養家戶口——告訴他們,我們的國度沒有城管,他們站在陽光之下不用怕被人驅趕、被人毆打、被人辱罵。
告訴他們,告訴所有的奴隸,我大宋是一片自由的土地,凡是願意跟我們走的。可以任意拿走他主人的一部分財物,當作自己這幾年做奴隸的薪俸。跟著我們走,只要能活著回到環慶,我以招討安撫使地身份給他們發放自由證書,幫他們落戶籍,去吧,告訴所有不願意當奴隸的人。跟我們走。走到環慶就是勝利,就是自由。“
書記官第二道書寫的命令。開頭就是宋太祖當初下達的“封樁令”,趙興解釋完封樁令,明確宣佈:“昔我環慶屢受嘉寧軍司、靜塞軍司的騷擾,今我環慶緣邊招討安撫使趙興下令,以太祖詔命為證,通緝靜塞軍司、嘉寧軍司士兵,凡有人割取兩軍司士兵首級者,賞金五貫至十貫不止,領賞辦法如下:……”
兩條命令一頒佈,可以想見西夏境內人人自危地情況。因為趙興並沒有表示兩大軍司士兵該如何辨別,這就意味著只要提人頭去環慶就能換取五貫以上的賞金,如此一來,想必西夏人連睡夢中都要保持警惕,防止自己的頭顱被身邊的奴僕偷去……書記官寫完佈告,拿著兩張佈告匆匆而去,他趕著去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