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3 / 4)

小說:宋時明月 作者:隨便看看

禮:“炎師幸苦了……我來地時候匆忙,也沒什麼東西,回頭讓管家送你一份禮物,你回去孝敬父老。”

不等高俅感謝。趙興已急忙轉過身子,帶領幾位同伴走出府門。他表面雖然平靜,但內心裡卻翻江倒海。

這是高俅,這是《水滸傳》裡的那位惡人、浮浪子弟高俅,高太尉。

舉步之間,他依稀記得,《水滸傳》裡說,高俅是小蘇學士的書童,“草札頗工”。被小蘇學士推薦給小王駙馬,而後在一個偶然地機會進入端王府。而這位端王就是後來的宋徽宗——亡國之君宋徽宗。

趙興是個歷史盲,他對神宗、哲宗屬於什麼年代毫無印象,但對宋徽宗是什麼樣的人卻印象深刻,岳飛的靖康恥不就是說地“二帝被俘”,既然高俅出現了,這說明。在他有生之年也會遭遇一次亡國。

二十四史,二十四部亡國史。

在中國。亡國是很普通的現象,很經常……可親身經歷亡國之痛,真叫人難以忍受。

我能為這時代做什麼?

我連自己的香脂廠都難以保護,我能保護什麼?

想到高俅,趙興不禁又回想起歷史。我所看到的歷史是真實的歷史嗎?

炎師——嚴師。高俅小時候一定有一位嚴厲的師傅。蘇東坡是誰,北宋四大書法家之首。他能看上的小史高俅,連《水滸傳》都承認高俅書法極好——“草札頗工”。那麼,高俅有時間“頑劣”嗎?

別人沒練過毛筆字,趙興練過。他可知道,要想把毛筆字寫得好,這是件細緻活兒,需要持續數年不間斷的練習,才能練出型來。而真正要寫的令人讚賞,沒有幾大缸墨汁地練習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別說宋代,便是現代,毛筆字寫得好的人,有哪一個是生性喜歡打架鬧事的人,不要多,只要有一個例子,趙興就信服:打架鬧事也能練出好的毛筆字。

此刻,正是早上十點鐘的模樣,百家巷已經徹底活躍起來,那些不輪值的官員都攜帶著妻兒悠閒地在街上閒逛。這裡是內城,皇宮就在眼前,喧鬧顯得很有節制,似乎比不上泉州。然而汴梁地“叫聲”卻更溫婉。

沿街兩面,唱伎的叫聲是敲著水碟伴奏地。一個碟子中盛半盤水,她們用手裡的竹枝或者筷子敲打著碟邊,讓水碟發出清脆的聲響,而後她們用柔懦的歌聲,千迴百折的向你傾訴貨物地好處。

一行人穿過幾個珠寶店,阿珠沒買什麼,但陳伊伊絲毫沒有替趙興省錢地覺悟,她見什麼都愛,不一會兒,蕭氏兄弟手中已拎滿了她的大小包裹。

陪同眾人逛街地是朝雲,她雖然是蘇軾的妾,但宋代是個宗法社會,等級森嚴,即使她心中感謝程阿珠照顧遁兒的那份情,但程阿珠是正妻,她只能落後一步,與陳伊伊走在一起。見到蕭氏兄弟手中捧滿了禮盒,她低聲告誡:“伊伊,你何必讓他們捧,其實你只要告訴店鋪地址,鋪裡自會把貨送到住處……”

陳伊伊滿臉嫉恨的看著走在前面的趙興與程阿珠的背影,低聲說:“不,我為他做了多少事,你不知,他在海外,物事都往我哪兒一送,後面全是我的事兒,我為他分送信件,分配貨物,盤點賬目,整整操勞了三年,三年,他不給我個說法……我現在就是讓他知道,我在這兒,我在他身邊。”

被人怨恨的趙興這時並沒有這個覺悟,他牽著程阿珠的手走在眾人前方,程阿珠沉默著。但她滿臉像塗了油彩一般,綻放出最美麗的青春。她的眼睛裡唯有趙興,連路邊東京的繁華勝景都不能吸引她的目光。

他們“牽著手”——是的!如果有人在現代。說宋朝男女牽著手上街,趙興一定啐對方滿臉吐沫,然而,到了宋代他才知道。他所看到的歷史是被“修改”過地歷史。

這是一個“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時代;這是一個“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時代;這是一個“嬌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懷”地時代;這是一個“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的時代。

在這個時代,滿大街牽手而行的戀人不止趙興一對。據說,蘇軾的札記中記錄:不留宿皇宮地時候,他也牽著老妻的手閒逛街鋪。這位五十歲的大詞人牽著夫人的手。有時走走南門街,去逛著名的唐家珠寶店,挑選幾件溫州的漆器,或是在報慈寺街的藥鋪買點兒上好的草藥。有時倦遊歸來,在“臺樓”吃飯,

老夫老妻牽手而行,在現代也是驚世駭俗的。在宋代只是平常——平常地浪漫都說不上,只是生活。

蘇軾的房子。相鄰的是三家珠寶店,過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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