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闕帶著他們殺了盛雲廷,而且還讓自己將他的長劍以及鎧甲掩埋,如今人證物證俱在,由不得沈闕抵賴。
但沈闕只是一臉倨傲,說了三個字:“我不認!”
大理寺少卿盧淮已經不耐,他向來厭惡沈闕這種紈絝,於是冷冷道:“你以為你不認就沒法子了麼?大周律令規定,三人以上,明證其事,始合定罪,你的案子,除了楊衡之外,還有當日參與謀害盛雲廷的趙六、陸翊等人,他們全部招供,如今已超過三個證人,還有血衣等物證,就算沒有你的口供,三司也能將你定罪。”
沈闕只是冷笑:“任憑再多人證物證,我就是不認。”
言語間,倒不像是為了性命的垂死掙扎,而更是一種破罐破摔的不忿感。
盧淮終於失去耐心:“上刑!”
御史臺主審韓文墨阻止道:“盧少卿,沈闕到底是聖人表兄,還是給他留些顏面吧。”
盧淮道:“他殺人強姦的時候,也沒想過給聖人留顏面。”
韓文墨噎住,沈闕卻絲毫不懼,反而望著盧淮大笑:“盧少卿,我沈闕的確不是個東西,但是你們這些正人君子的皮囊之下,比我沈闕髒汙的,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