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匕首拿到公園的衛生間裡洗掉血漬,擦乾淨後重新別在腰裡,而我卻發現,我的手,早已沾滿鮮血。
我用力的搓,使勁搓,擠了一大把洗手液,把手都搓紅了,甚至搓出血。
但我還是感覺,我的手很髒。
洗不掉的髒。
在青島的時候,我在別墅門口殺人,因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
在濟南的時候,我在沒有監控的路上殺人,因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
在鄭州的時候,我在小區裡光天化日的殺人,因為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
我用刀,用槍,背後偷襲,正面硬剛,各種手段都用過,手上早已沾滿鮮血。
但我心中無愧,我光明正大,他們既然來殺我,就該做好被我殺掉的準備!
趙東人已經死了,我把他扔出去,我沒有做錯,我可以不管劉平他們的死活,但我身邊還有李德友,還有崔穎,我不能讓走屍這麼大的危險在身邊。
我殺掉曹三,殺掉周萍,一方面是因為當時是生意,我受僱於黃昕,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另一方面,曹三和周萍聯手設計,差點把我也幹掉,我反擊,沒錯。
在刁狼嘴,我甚至把他們兩個人碎屍,讓他們魂飛魄散永世不得超生,連孤魂野鬼都沒得做,那也是他們害我在先,他們滅了全村的人,該當如此!
當初在墓裡,我借屍王之手殺害胡翔,那也是他應有的報應,他利用我,讓我給他賣命,一開始就騙我,其實他根本沒有辦法救梁恆,而且他還差點殺掉我,我那麼做問心無愧!
一路走來,我手上早已沾滿鮮血,有自己的,但更多是別人的,可我殺的每一個人,都是他們對我動手在先,他們想害我性命,我報仇,無可厚非。
但是,就在剛才,我殺了一個跟我毫無關係的人,一個路過的,普通人。
我相信,她真的只是路過,她也是無意間看到了我,那條新聞或許她隨便看了一眼,不經意間就記住了我的長相,而巧合之下,她看到了我。
她很害怕,我能從她的眼中看出來,她真的很害怕,我對她情緒感同身受,因為,我也很害怕。
她怕我殺掉她,我怕她洩露我的行蹤。
她恐懼殺人狂魔就在眼前,而我恐懼警察通緝黑道追殺。
我們從未見過面,然而第一次見面,我就殺掉了她,僅僅是因為,我怕她洩露我的行蹤。
我相信,她當時那麼恐懼,那麼害怕,那麼無助,那麼……可憐,她應該是不敢洩露我的蹤跡的。
如果當時我跟她說,只要裝作沒見過我,我就不殺她,她一定會答應的,甚至會履行承諾。
但我不敢相信。
因為“萬一”,我殺了她,就因為這極低的機率,不管機率有多低,只要不是0,就仍然代表“可能”,而這可能一旦發生,將會代表哦我的死亡。
而她死了,機率就變成了0。
我就安全了,沒有人知道我在那裡出現過,屍體我隱藏的很好,除非腐爛,散發異味,不然很難找到,而且那個位置僻靜,少有人走,被發現的機率就更少了。
如果她家人報警,警察要先調查她的失蹤,然後蒐集各種資訊,包括她最後出現在的有監控的位置,然後再一個個鎖定嫌疑人,一個個排除嫌疑人。
如果是屍體先被發現,那麼警察要先確認屍體身份,然後聯絡家屬,然後調查死因,蒐集資訊,調取監控,慢慢鎖定嫌疑人,再排除嫌疑人。
雖然我現在是有名的殺人犯,但我跟她之前毫無關係,嫌疑人很難鎖定到我身上。
至少在這件事上,我是安全的,而且我的行蹤沒有暴露。
我殺了她,是為了我自己,為了我的安全,為了我的位置不被洩露。
我是自私的,自私到為了那萬分之一會暴露的機率就出手殺人。
我看著鏡中的自己,感覺無比陌生,曾經的我許下宏願要做一代名醫治病救人心繫天下。
而如今我卻雙手沾滿鮮血一次次舉起屠刀收割生命連眼都不眨。
剛剛我殺她的時候,我的手就像排演過千百遍一樣,自然流暢的拿出匕首,非常穩健的刺出一刀,當時我不但沒有半點猶豫,甚至力度角度恰到好處。
殺人的手法中甚至還有我用手術刀那熟練的手法功底。
一擊斃命,毫不拖沓,利索幹練,絲毫不拖泥帶水。
鏡子中的那個人,那熟悉的臉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