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石局長坐下,吳書記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並把合同拿給石局長看,然後問道,“這種情形,警察方面有沒有可能以欺詐來辦他。”
石局長把合同認真看了兩遍,搖搖頭道,“領導,這恐怕不行,這種合同簽了以後有法律效力,沒簽的時候就是廢紙,這個不足以用做證據。”
吳書記其實心裡也知道,只是想看一看有沒有這個可能而已,一看這條路走不通,於是說道,“雲心集團是我們區的重點民營企業,被人這樣惡意設計,相關人員應該要為此會出代價。具體怎麼操作你去辦,我只一個要求,辦的合理、合法。”
石局長心裡一陣苦笑,這劉安之莫不是領導的乾兒子,領導這樣維護他,三番五次的為了他大動干戈。看來私下還是要跟他處好關係才行。
心裡想法萬千,嘴上卻是斬釘截鐵,“是,領導,一定辦的合理、合法。”
石局長走了,張行長又進到吳書記辦公室,他是看著石局長進來又出去的,石局長一身警服,張行長說不緊張才怪,畢竟這是金陵,不是申市,別人想要找個理由搞自己,那太容易了,自己還沒地方叫屈去。
正襟危坐的坐在吳書記對面,張行長有種被審判的感覺。
吳書記沒有跟他囉嗦,直接說道,“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跟這件事有關,但既然林副行長說你沒問題,那我就當你沒問題,我只跟你說一句,如果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你們的金陵分行就關門走人。”
張行長冷汗都快下來了,連忙表態道,“我保證不會有下一次。”
吳書記冷哼一聲,擺擺手,“行了,就這樣。回去以後這件事情跟誰都不要再提了。”
張行長一聽,如蒙大赦,趕緊起身告辭。
張行長以為這件事情有林副行長出面,已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回去以後繼續忙著開業的事情,也沒有找範通對質這件事情。
反倒是範通,因為對合同條款已經被看破的事情一無所知。第二天一早又去了一趟雲心集團找李小杰,想要趕緊把合同簽了。但卻被告知,李小杰臨時有事出差去了,要五天以後才回來。
當然,這是劉安之故意讓人這樣說的,他不知道吳書記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也不知道需要多長時間,以他的想法,一週時間,已經足夠有個說法了。
範通找不到李小杰,事情進行不下去,心裡感到很是鬱悶,這魚都到網邊上了,怎麼老不進去?潘副行長那邊還等著訊息,然後好進行下一步動作呢。
心裡不痛快,走路就有點心不在焉,在回申發行的途中,一不小心跟一位小夥子撞了一下,兩人都沒壓住火,從口角到互毆,來了一場當街武鬥。
結果是兩人一起進了警局,被治安拘留。
範通想要打電話找人,被警察狠狠的批評了一通,“怎麼的?違法了還不老實,還想找人?想讓我們跟在你後面違法?你這是知法犯法,知道不?”
關進拘留所,當天晚上,範通忍受不了拘留所中其他犯人的欺辱,又跟拘留所中的一名犯人打了起來,不知道什麼原因,範通的表現相當勇猛,犯人被打的受了傷,經過法醫鑑定為輕傷。
範通於是被轉為刑事拘留。三天後,被依法起訴,半個月後,法院依法判處範通有期徒刑一年零6個月。
張行長在範通被拘的第二天才得知訊息,等分行的代理律師趕到拘留所的時候,範通已經轉了刑拘。在後面的審理過程中,張行長基本沒有出現,因為他已經預知了結果。
雖然申市總行那邊來電要求他盡最大可能把範通的事情擺平,但張行長只是口頭應付,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事實上,他知道,就算自己有什麼動作,也是無濟於事的。
律師本以為這是一個簡單的案子,很容易就解決了,於是全力以赴的去進行了辯護。但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金陵警方竟如此較真,被傷的犯人也不依不饒,結果範通真的就被判了一年零6個月。
搞的律師都要懷疑自己的辯護水平了。但是法院依法判定,各種證據齊全,沒有任何瑕疵,他也無可奈何。
當事情定論以後,報到申發行申市總行,潘副行長驚的下巴都快掉了,這究竟是為什麼?在街頭跟人撞了一下而已,何至於如此。真的就是為了打架?還是背後有其他原因?想不通,金陵那邊現在自己也插不上手。而要繼續前面的計劃,手上也暫時沒有適合的人手,只好計劃暫停。
電話打到林少手上,林少氣的差點把手機摔了,他心裡很清楚,這不是劉安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