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卸下,砍了兩根大竹子縛好,把他抬著,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們部隊又死去了兩個,但到後我們卻一共殺了那地方人將近兩千。懷化小鎮上也殺了近七百人。
到地後我們便與清鄉司令部一同駐紮在天后宮樓上。一到第二天,各處團總來拜見司令供辦給養時,同時就用繩子縛來四十三個老實鄉下人,當夜由軍法長過了一次堂,每人照呈案的罪名詢問了幾句,各人按罪名輕重先來一頓板子,一頓夾棍,有二十七個在刑罰中畫了供,用墨塗在手掌上取了手模,第二天,我們就簇擁了這二十七個鄉下人到市外田坪裡把頭砍了。
一次殺了將近三十個人,第二次又殺了五個。從此一來就成天捉人,把人從各處捉來時,認罪時便寫上了甘結,承認繳納清鄉子彈若干排,或某種大槍一支,再行取保釋放。無力繳納捐款,或仇家鄉紳方面業已花了些錢運動必須殺頭的,就隨隨便便列上一款罪案,一到相當時日,牽出市外砍掉。認罪了的雖名為繳出槍械子彈,其實則無槍無彈,照例作價折錢,槍每支摺合一百八十元,子彈每排一元五角,多數是把現錢派人挑來。錢一送到,軍需同副官點驗數目不錯後,當時就可取保放人。這是照習慣辦事,看來像是十分近情合理的。
關於殺人的記錄日有所增,我們卻不必出去捉人,照例一切人犯大多數由各鄉區團總地主送來。我們有時也派人把團總捉來,罰他一筆錢又再放他回家。地方人民既非常蠻悍,民三左右時一個黃姓的辰沅道尹,在那裡殺了約兩千人,民五黔軍司令王曉珊,在那裡又殺了三千左右,現時輪到我們的軍隊做這種事,前後不過殺二千人罷了!
那地方上行去沅州縣城約九十里,下行去黔陽縣城約六十里。一條河水上溯可至黔省的玉屏,下行經過湘西重要商埠的洪江,可到辰州。在辰河算是個中等水碼頭。
那地方照例五天一集,到了這一天便有豬牛肉和其他東西可買。我們除了利用鄉紳矛盾,變相“吊肥羊”弄錢,又用錢僱來的本地偵探,且常常到市集熱鬧人叢中去,指定了誰是土匪處派來的奸細,於是捉回營裡去一加搜查,搜出了一些暗號,認定他是從土匪方面派來的探事奸細時,即刻就牽出營門,到那些鄉下人往來最多的橋頭上,把奸細頭砍下來,在地面流一灘腥血。人殺過後,大家欣賞一會兒,或用腳踢那死屍兩下,踹踹他的肚子,彷彿做完了一件正經工作,有別的事情的,便散開做事去了。
住在這地方共計四個月,有兩件事在我記憶中永遠不能忘去。其一是當場集時,常常可以看到兩個鄉下人因仇決鬥,用同一分量同一形色的刀互砍,直到一人躺下為止。我看過這種決鬥兩次,他們方法似乎比我那地方所有的決鬥還公平。另外一件是個商會會長年紀極輕的女兒,得病死去埋葬後,當夜便被本街一個賣豆腐的年輕男子從墳墓裡挖出,背到山峒中去睡三天,方又送回墳墓去。到後來這事為人發覺時,這打豆腐的男子,便押解過我們衙門來,隨即就地正法了。臨刑稍前一時,他頭腦還清清楚楚,毫不糊塗,也不嚷吃嚷喝,也不亂罵,只沉默地注意到自己一隻受傷的腳踝。我問他:“腳被誰打傷的?”他把頭搖搖,彷彿記起一件極可笑的事情,微笑了一會兒,輕輕地說:“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點兒滾到棺材裡去了。”我又問他:“為什麼你做這件事?”他依然微笑,向我望了一眼,好像當我是個小孩子,不會明白什麼是愛的神氣,不理會我,但過了一會兒,又自言自語輕輕地說:“美得很,美得很。”另一個兵士就說:“瘋子,要殺你了,你怕不怕?”他就說:“這有什麼可怕的。你怕死嗎?”那兵士被反問後有點害羞了,就大聲恐嚇他說:“癲狗肏的,你不怕死嗎?等一會兒就要殺你這癲子的頭!”那男子於是又柔弱地笑笑,便不作聲了。那微笑好像在說:“不知道誰是癲子。”我記得這個微笑,十餘年來在我印象中還異常明朗。
懷化鎮
四個月後我們移防到另一個地名懷化的小鄉鎮住下。這地方給我的印象,影響我的感情極其深切。這地方一切,在我《沈從文甲集》裡一篇題作《我的教育》的記載裡,說得還算詳細。我到了這個地方,因為勉強可以寫幾個字,那時填造槍械表正需要一些寫字的人,有機會把生活改變了一個方式,因此在那領餉清冊上,我便成為上士司書了。
我在那地方約一年零四個月,大致眼看殺過七百人。一些人在什麼情形下被拷打,在什麼狀態下被把頭砍下,我皆懂透了。又看到許多所謂人類做出的蠢事,簡直無從說起。這一份經驗在我心上有了一個分量,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