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懸崖邊的貴族 作者:抵制日貨

他們贏3座超級碗。

成為一個小球迷(2)

蔣友柏看美式足球的功力還不夠深厚,所以,只停留在欣賞“進攻”傳球美技的境界,對於防守等策略不甚了了。牛仔隊和綠灣包裝工隊(Green Bay Packers)都是20世紀90年代的一時之選,他們也都屢次在關鍵時刻打敗史蒂文·楊帶領的49人隊,但蔣友柏仍無怨無悔地當史蒂文·楊的忠實球迷。

後來蔣友柏離開舊金山到紐約讀大學,大家談的是一個令紐約人驕傲的球隊巨人隊(NY Giants)。巨人的球風與49人大不相同,屬於保守的東岸球風,特別注重防守,那時巨人也有一個公認的“神”,大家都簡稱他為LT(Lawrence Taylor)。因為友柏的心已經被西岸的球風和蒙塔納、史蒂文·楊整個地佔據了,所以雖然人在紐約,卻不再也接納任何球星了。直到1999年史蒂文·楊因幾次重傷而不得不從球場上退休,蔣友柏以為他的美式足球也跟隨著史蒂文·楊的退休而結束了。

後來,蔣友柏又找到了他的美式足球的新的偶像——湯姆(Tom Brady),他從比他小一歲的湯姆身上學到非常多的東西。湯姆不慍不火,從來就不爭取什麼不計較什麼,只是默默地把自己隨時準備好在備戰狀態,隨時以最佳的狀態準備奉命上戰場。你讓他在場邊當替補,他不會一臉不高興,他會聚精會神地觀察己方的漏洞與對方的戰術,隨時把自己的觀察結果報告給場上的隊友和教練參考;等到先發四分衛萬一受傷必須下場,由他代為上場時,他無論在心態和戰術上都已經準備妥當,給敵方一個痛擊。

這位球星與眾不同的人生態度和運動精神,到今天對蔣友柏經營公司和管理家庭都有很大的幫助,他的一些處事風格也多少帶點“抄襲”湯姆的味道。看球給蔣友柏最大的好處就是普及了*精神,一般球星一旦球隊輸球后立即很禮貌地甘拜下風,既不吵也不鬧,而是分析失敗的原因以便下次贏回來。這種*作風讓他對*概念有了更多認知。

除了喜歡橄欖球,蔣友柏在高中的課程裡,最喜歡的是生物這門課。友柏原本就喜歡養各種小動物,所以對這門課自然興趣濃厚。成家立業後的他更了不得了,在家裡養了各式各樣的蟲魚鳥獸作為寵物,每天光餵養它們清洗它們,就佔去他不少時間,但他卻始終樂此不疲。

蔣友柏記得那時生物老師曾經給他們一個課外閱讀,是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獲得者康拉德寫的《我在這兒,你在哪裡?》,講的是對一群鵝的觀察。他從裡面學到不少東西,除了讓他對動物產生更高的興趣之外,還認識到要作為一個科學家必須具備耐心、好奇心、細心、持續性、努力、為了興趣忍受孤單和別人異樣的眼光,而這些都是求知求學的正確態度。

在這本書裡面,對蔣友柏影響最深的一個字是“第一印象”(imprint)。鵝在孵化後看到的第一個會動的東西,會對它產生濃厚的感情,不管它是什麼東西。這個理論對蔣友柏以後的人生和事業受益匪淺,讓他明白第一印象的至關重要性。

當上學校“黑幫”老大

舊金山的這一段日子,是蔣友柏出生以來,第一次學習如何交朋友。

離開臺灣前,蔣友柏的生活不是在父母的督導之下,就是在隨扈的環繞之下,完全沒有自己的時間和空間,班上的同學也僅停留於“同學關係”。到了蒙特利爾的那3年,他只是班上一個東方臉孔的“裝飾品”,蔣友柏不知道該跟同學講什麼話,同學也不知道他想跟他們講什麼話,他一直處在一個被遺忘的角落。唯一可能做朋友的卻又因為“蔣公與蔣匪”的矛盾,後來雙方都互相假裝對方不存在。

一到舊金山,蔣友柏忽然覺得豁然開朗,彷彿天地也變得分外開闊,學習遊刃有餘,生活如魚得水。他那時的英文已經很溜,好到可以自由表達一切。在曾祖母宋美齡的督促下,更是日益精進純熟。

舊金山的中國人要比蒙特利爾不知道多了多少倍,街上隨處可以見到東方面孔,讓蔣友柏心理上不會覺得自己是少數的異類。這時的蔣友柏又少了臺灣時的隨扈,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自在。

進入高中的蔣友柏,個子一路猛躥,比爸爸個頭還要高。高大帥氣的他成為班級的活躍分子,學習成績也在班級穩居上游,成為眾多女生心目中的“東方王子”,經常有女生主動向他示好。

可能高中時期的男生都喜歡逞英雄,有些學生容易產生反叛和挑釁,把青春期的騷動發酵為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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