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仁?”
王林倒不是捨不得,只是覺得,一個人用的東西,得和他的身份相配,可以低配,但儘量別高配。
在很多場合下,手錶代表著一個人的身份和地位象徵。
哪怕穿著棉布背心、大褲衩和人字拖,但手上戴著一塊天價手錶,也能讓識貨的人認出大佬身份。
就連王林現在戴的還是那塊國產手錶呢!
李文娟道:“大不了,我不吃我姐的燕窩了!你給我買這塊手錶吧!”
聽她說得這麼委屈,王林不由得一笑:“我不是捨不得,就是怕你戴了這手錶會惹禍。”
“一塊手錶,能惹來什麼禍事?”李文娟不解的反問。
王林道:“因為手錶是個外露的物件,俗話說,財不露白,你戴著這麼貴的手錶,別人並不知道你沒有錢,以為你很有錢呢!就會找你的名堂,算計於你。”
“沒這麼誇張吧?”李文娟道,“我藏在衣袖裡面就好了。”
王林見她真的喜歡,便把手裡提的燕窩放在玻璃櫃臺上,掏錢買了下來。
“姐夫,太好了!你對我真好!我現在相信你對我是真愛了!”李文娟嘻嘻一笑,“來吧,給我戴上。”
王林笑著搖了搖頭,拿起手錶幫她戴上。
售貨員熱情的問道:“錶帶長不長?需要縮短一些嗎?”
李文娟道:“長了,要縮短一些。”
售貨員拿了手表,帶她到旁邊一個修表的櫃檯,那裡坐著一個師傅。
師傅拿表在李文娟手上一試,麻利的拿起一把尖頭鑷子,在錶連結縫處的凸起向下輕按,把錶鏈的彈簧軸取出來,然後看準長度,用剪刀將錶鏈上的插銷斜著推出來,錶鏈就被縮短了。
李文娟拿著手錶,仍然叫王林幫她戴上。
王林給她戴上手錶,笑道:“珠光寶氣,很襯你的氣質。”
“是吧?我眼光不錯吧?”李文娟愛不釋手的看著腕上的手錶,“我終於也有表了!”
“嗯,價格也不錯!”王林笑了笑。
“咦,姐夫,這邊好多漂亮的金飾!你和我姐結婚,還沒有買過金戒指吧?你要不要給她買一個?”
王林倒也動了心,他和李文秀結婚,因為去的彩禮比較高,金銀首飾之類自然就免了,而且這年代的女同志,也不怎麼講究這個,更在乎的是實用型的三轉一響。
不過金器是結婚的傳統首飾,一個婚後的婦女,身上戴著多少金器,代表著他在婆家過得好不好,也代表著婆家經濟實力。
王林一直沒有考慮到這一條,李文秀結婚這麼久,也沒給她買過任何一樣金飾。
八十年代的金價並不貴,但也不便宜,也就是做為一個飾品而已,想作為一項投資的話,是沒有多大價值的。
就算在1980年買一萬塊錢的黃金,放到39年後,也只賺到11萬塊錢左右,39年的時間漲了11倍,年化收益率差不多是6.47%,只能說不高也不低。
如果把這1萬元存銀行呢?這39年的平均收益率和購買黃金差不多,都跑不贏通貨膨脹。
有個故事可能大家都聽說過,一個人之前在北金有一套四合院,賣了幾萬元之後跑到國外工作,累死累活幹了幾十年賺了幾百萬,想要回北金養老,但是當初的那套四合院價值已經過億。從這我們也可以看出購買黃金和把錢存銀行都不是最好的理財方式。
現在的王林,也不在乎一套金飾的投資是不是能帶來收益了。
他被李文娟拉著手,來到了金飾櫃檯前。
商場裡逛的人並不多,各個櫃檯的售貨員,沒事的時候,就看著其它櫃檯做生意。
王林和李文娟,剛買了八斤燕窩,又買了名牌手錶,金器櫃檯的售貨員,自然看到了,因此對他倆格外熱情。
“先生,是要給女朋友買金器吧?”
“給我愛人買。”
“沒看出來,你們這麼年輕就結婚了。”
王林聽出她這話有毛病,但仔細一想,似乎又沒毛病,也就沒解釋。
而且李文秀和李文娟的身材體型都差不多,給李文秀買金器,請李文娟來試戴,也再合適不過。
王林挑了一套金戒指、金項鍊、金耳環。
售貨員見他這麼大方,便推薦他再買一條金手鐲。
金手鐲特別重,一樣東西,抵得過前面的三樣了。
不過那金手鐲的款式,王林很是喜歡,便買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