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族人都太懦弱了。
他們至死都沒想明白一個道理:“規則”永遠將巫族限制在最低位。
神話傳說聽起來很美好。
神創造出了這個世界,然後將力量賦予凡人。
從凡人獲得力量的那一刻起,就變得不再平凡。
他們建立國家,享受萬人之上的權力。
又把剩餘的人分成了三六九等,來凸顯自己的地位。
依據是什麼?是魔力。
巫族為什麼在最低位?因為沒有魔力。
因為那該死的“規則”規定了,巫力和魔力相互排斥,無法共存。
這就意味著,就算巫族繁衍生息百年、千年,永遠都只能是下等人。
憑什麼?
這一點都不公平!
我想改變這個現狀。
我要讓偏心的神和傲慢的凡人知道,規則就是用來打破的。
現有的巫術太過溫和,根本無法撼動他們的魔法體系。
我不能像同族人那樣,躲藏在人類社會的角落苟且度日。
我要做出改變。
我需要強大的力量!就算要把他們都殺光、付出極大的代價也無所謂!
所以我不做人了!
“你要離開這裡嗎?”
冰霜女王用她冰冷柔軟的身軀擁住我,在我的耳邊吐出霜雪的氣息,試圖勸誘我留下來。
“對。”我毫不猶豫地回答。
她在我的頰側落下一吻,“我會想念你的。”然後把臉埋進我的肩窩裡,緩緩收緊雙臂。
愛慕、依戀、慾望……逐漸侵蝕了這個霜凍苔原位面的首領,以“性情冰冷”著稱的冰霜女王。
她還不知道我做了什麼呢,真是個傻子。
我忍不住笑出了聲,“呵呵……”
“怎麼了?”她停下不安分的動作,低垂下眼簾,用那雙冰藍色的眼睛凝視著我。
我掙開她的懷抱,隨手清除前方道路上的冰錐,“就到這裡吧。”
對於一個普通的人類男性來說,冰霜女王還是有幾分誘惑力的。
在她冰冷的外表下,隱藏著火熱的內在,不禁引人深入品嚐。
然而很可惜,我已經不是人類了。
多虧她的幫助,我才能完成試驗的第二階段,創造出控制肉體和靈魂的巫術。
不過這巫術還有些粗糙,會產生許多副作用,後面要積攢“材料”再試驗幾次。
我要離開這裡,在雷克頓的軍隊攻入之前。
什麼?我留下的痕跡會被發現?
呵呵,這是不可能的。
那個倒黴鬼會成為我,代替我,然後徹底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我捨棄了在西大陸獲得的一切,跟隨移民的隊伍穿越水下通道,來到了東大陸。
這裡的環境比西大陸要好很多。
我不用儲藏酒,也不用每天清晨起來採集露水。
山川湖海,日升月落。空氣中滿是令我愉悅的氣息,遍地都是煉製巫藥的材料。
沒過多久,我遇到了同族人。
他們和生活在西大陸那群等著被巫師殺手消滅的、懦弱的傢伙不一樣,有著遠大的理想。
他們打算藉助魔法師之手,創造出超越贊德拉、比肩神明的存在。
反覆進行永生試驗,想復刻出當年的禁忌巫術。
又順帶可以擾亂人類社會的秩序,讓他們自相殘殺,把這世界攪得天翻地覆。
好。
太好了!
這才配與我同族。
“我們缺少活動的資金。”
“有些‘材料’只能從商人手裡購買。”
在一次會面時,他們提出了這個困難。
一味地燒殺擄掠只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要想完成顛覆世界的偉業,必須先在人類社會紮根才行。
“我來想辦法。”
我很擅長做這種事。
像獵人似的,把獵物細細拆分為“可用”與“不可用”兩種部分。
人類喜歡新鮮漂亮的事物,我就把皮毛、眼珠、牙齒和爪子賣給他們。
人類追求新奇刺激的體驗,我就把舌頭、內臟、尾巴和未成形的胎卵賣給他們。
這樣看來,我似乎還具有“節約”的美德。
解決了資金問題之後,我們分散到東大陸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