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
李浩宇看著林南:“這個條件應該很優厚了吧?”
林南合上合約。
裡面條款也簡單。
1、授權期限到死後五十年。
2、青花瓷版權全權交給公司。
3、青花瓷將給公司用作商業宣傳。
4、林南本人只享有署名權,日後所有收益與林南無關。
林南嘆了口氣:“我的音樂,我的歌曲,就像我的孩子一樣。”
“你居然想要用這樣的條約,就把我的孩子拿走?”
林南搖頭:“不可能的。”
“可是這首歌,對你而言,也沒什麼其他作用。”
李浩宇想了想:“和瓷器有關的歌曲,也就只有瓷器公司可以用作宣傳。”
“對不起,我有我的底線。”
林南將合約遞還,一臉嚴肅:“李董,我看您和傅浩宸大師是朋友,還以為您應該明白,明白一個詞曲創作者對於自己所創作的歌曲的感情。”
“我不可能為了這樣不平等的合約,而將自己的孩子賤賣。”
“況且。”
“第一,我沒想去華夏音樂學院進修。”
“第二,這首歌的用處很大,不單可以用作瓷器宣傳,更是可以用作歌頌愛情上。”
“第三,它作為華夏風中首屈一指的精品,未來還可以用作商演。”
“這裡面的用途遠比你所說的要多的多。”
“最重要的是,我又不是個傻子。”
林南笑笑,搖頭:“況且,我這樣一個有堅持有底線的創作者,怎麼可能這麼賤賣自己的歌曲?”
“如果真的答應了你,那我這輩子,可能都會良心不安的。”
林南嘆息一聲。
“那可以商量一下,這首曲子給我們用作宣傳,版權給我們,後續收益可以分成。”
李浩宇想了想。
他感覺林南有些難纏。
之所以沒讓秘書來談。
是因為李浩宇起了小心思。
以他這個公司董事長的身份來談,從身份上面,給眼前這個少年以震懾。
一般來說,年輕一點的小孩子,見到身份地位比較高的大人,往往都沒什麼談判的心思。
往往都是大人說什麼,小孩就應承什麼。
如此而已。
但是顯然,這小子不吃這一套。
林南一臉嚴肅的看著他。:“對不起,我是一個有底線的人。”
李浩宇深吸一口煙,煙霧繚繞:“五萬版權費。”
林南淡淡一笑:“對不起,我有我的堅持。”
李浩宇眯起眼睛:“十萬。”
林南搖搖頭:“我從小就很有原則,從來不抄同學的作業,為此經常被老師罰站,理由是不交作業。”
李浩宇撥出一口濁氣:“二十萬。”
林南嘆了口氣:“李董,你這樣,讓我很難辦啊。”
“這首歌,畢竟是我的孩子,而且,我也說了,我是一個有底線有原則有堅持的三有帥哥。”
李浩宇看著他:“三十萬。”
林南沉思。
李浩宇往前一步,站在林南身前,居高臨下的看著他:“四十萬。”
“這是最後的底線。”
林南看著他:“李董,你想要突破我的底線,其實也挺簡單。”
李浩宇看著他:“你說,怎麼樣才能突破你的底線?”
林南一臉決絕:“再加十萬!”
“五十萬,您就可以腳踏我的底線!將我的原則和堅持,徹底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