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為我揭穿了曹小姐和王總編之間的親密關係,你就針對我!呵,莫非你當我鄭家是吃素的!”
“我曹家也不是吃素的!鄭小姐,誰不知道林總編的親生女兒是被前任商會會長害死的……”
“曹先生!慎言!!!”
“林總編,我不是這個意思!鄭繁星,怪不得你未婚夫拋下你一走了之,恐怕就是因為你是這麼嘴碎的女人吧!”
“夠了!”安閒從林總編這話的語氣能夠聽出來,他生氣了,“曹先生,你過分了!林某的家事,還輪不到你操心。而且鄭先生的未婚夫的事情,也不是你能隨便說的!未免太過小人!”
“林總編,不用替我說話!曹文慶,我未婚夫拋下我的事,和你又有什麼關係?隨便就能揭一個女子的傷疤!曹先生還真是文人的楷模!”
“好了好了,別說了。曹先生,你還不跟鄭先生道歉。”
“安先生,你不用說了,我鄭繁星和他曹文慶,道不同不相為謀!”
安閒聽了會兒,沒有選擇進去。
殺人的確不是解決辦法。
今天聽到的這番話,突然讓她想到了一個有趣的主意。
這些人不是喜歡創造出各種毀三觀的角色嗎?
既然如此,何不將他們筆下的“聖母”、“純潔”、“仁義”的男子/女子的悽慘生活,變成他們自己的?
那樣,她也算是做好事了。
你們不是認為這樣的男人女人才是最好的,最應該被推崇的嗎?
那我就讓你們自己成為這樣的人。
豈不快哉?
至於要多花費多少心思,安閒反而沒有那麼在意。
天下的垃圾文人那麼多,她不可能全部殺了。
那些他們寫下的精神鴉片文章,才是一切的根源。
她要做的是殺雞儆猴,是讓他們自己,來推翻自己所寫的文字!
沒有什麼比作者自己的否認,來得更讓人信奉!
安清離開的時候,心情不錯。
她早就噁心那木桃了,自己小三上位不夠,還寫出讓原配給小三讓位那種噁心人的文章。
實在是夠了!
今天大獲全勝,還真是可以浮一大白了!
坐上車,她有些犯困,目光望著車窗外,思緒飄飛。
她本是個無憂無慮的富家小姐,雖說只是父母的養女,但是父母疼愛她不比對姐姐少。
而且姐姐也把她當成親妹妹,甚至為了她,失去了自己的雙腿。
而她做了什麼?
如今每每想起,她都覺得羞愧不已。
那種折磨,讓她沒有臉去見姐姐。
她這幾年受了很多苦,正是因為這個,她才懷念曾經在家的快樂時光。
“姐姐……”安清輕聲呢喃,隨即滿嘴都是那種化不去的苦澀滋味。
若是有姐姐在,她又怎麼會經歷那些痛苦的事?
突然,她的目光一凝,猛地被一個身影給吸引住了。
那是一個女人,一個穿了一身紅色的旗袍的女人。
她背對著她,緩慢的走著,看上去像是靜靜地倔強的從牆角開出的野薔薇,就像一隻翩翩欲舞的紅色蝴蝶,充滿了那種舊時代與新時代氣質的完美融合。
最主要的是,那個身影是那麼的熟悉!
是姐姐!
是姐姐!!
肯定是姐姐!
“停車!停車!”
安清大叫,下了車後往那個方向跑去,哪怕開衫跑掉了,也不撿起來。
可是正好那穿旗袍的女子在這時拐了個彎,進了一條小巷!
等安清跑到那拐角處再看的時候,卻再也沒有發現那紅色身影。
“姐姐!姐姐!”
不知為何,安清心中悲,直接蹲下身,大哭了起來。
她真的很想,很想姐姐。
她想對她說聲對不起,想告訴她,她後悔了!
有腳步聲臨近,安閒抬頭,看著一個人逆著光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