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記。】
【主講人:薇薇·普拉克】
【書記員:來福·普拉克】
在尼福爾海姆的芬里爾港。
春末時草原上迸發出億萬生機,五月二十日這個特殊的日子,從漢語發音來說就是“我愛你”。
它是愛人們的節日。
這裡的愛人不光是男歡女愛,還有親緣血脈和兄弟情誼。
與“不求回報的付出”有關的愛意,都可以在今天盡情抒發,盡情釋放。
你可能會奇怪。
為什麼這一天的書記員變成了來福·普拉克。
——這個來福又是誰?
來福的原名叫小刀,是伍德先生給他臨時造的名。
尼福爾海姆的市政大樓蓋起來以後,每個裸猿都得去聚落的長老那裡做人口登記,方便民政局的人口審查工作,不少沒文化的鄉里鄉親就主動找到小刀這個養殖戶專家,尼福爾海姆的【光中之光】來給自己取名。
小刀哪裡會取名呀!
——他連書都沒讀過幾本。
於是刀刀找到了普拉克家的主母薇薇,薇薇又給刀刀起了個英譯的名,叫做來福。
這樣也方便刀刀去南方做生意——薇薇如此想。
於是,本篇日記的記錄人。是正在學習寫字的來福·普拉克。
日記的主講人,則是普拉克家的現主母,薇薇·普拉克。
薇薇一本正經,在窯洞的水泥坪裡曬太陽。
她對來福說。
“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
來福跟著記,手裡的筆動個不停,寫錯了字,就得劃去重新來過。
“有三件事值得記錄,首先是第一件。”
薇薇從大衣裡拿出兩樣東西,一樣是列儂國防軍的軍功章,裡邊留著一段故事。
“這個章子,是雨果小弟給我的。”
如果你的記性不太好,往前看,翻到第二卷的開頭,我們的主人公伍德普拉克第二次進棺材時,被兩個盜墓賊挖了出來。
他們一個叫霍頓,已經死在露絲大法官的槍口下。
另一個叫雨果,是個乞丐,不愛動腦子,喜歡要飯。
在薇薇手中的列儂國特等功紅星獎章,就是雨果小弟寄來的。
“雨果小弟說,自從伍德少爺放了他一馬,他想自己不能這樣渾渾噩噩地過下去,也不能靠著別人而活,天上自然不會落下一個蓋世英雄。”
此時此刻,薇薇熱淚盈眶,她覺得自己很幸運,哪怕沒有人曉得她的丈夫是誰,該處於一個時代的什麼位置,該受到什麼評價。
她只覺得自豪,她模仿著雨果小弟寫信時那份殷勤和嚮往的勁,用自己的嘴,說出別人的事。
“他入伍參軍,想著報效祖國的事,剛巧趕上森萊斯和列儂結盟,國徽換新,從列儂的劍與盾還有麥穗,加上了森萊斯的向日葵和兩把火槍。以及一顆閃閃的紅星。
雨果他從小就吃得很多,父母嫌棄這個飯桶太浪費糧食,於是把他給拋下了。變成乞丐之後,加入軍隊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而活著。
遇上伍德·普拉克先生,是他一輩子都無法忘卻的美事。
——我是誰,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這些問題在兩人相遇時,自然煙消雲散。
資訊相對閉鎖的軍營裡,他時常能聽見伍德先生在外攪風攪雨,當著混世魔王的訊息。
他和人爭執,和戰友幹仗,想用生命去維護伍德先生的名譽。
他是兵員裡的怪咖,大家眼裡維護叛國者的異類。
教官要用體罰去給他穿小鞋,用超額的課程去磨練他的意志。
這使得他變得更加強大。也使他更加堅信伍德先生的教導。
——世上只能靠自己。不能懶,更不能懶得活。
雨果去了南線,在王國第八師團裡當著大頭兵,任務是為通訊營鋪電話線,打通森萊斯和列儂的電話。
短短几個月的時間裡,他從一個普通的劣種士兵,變成了前線的戰鬥英雄。
在鋪設線路的任務裡,他揹著沉重的裝置,從前線血肉成泥的殘酷地獄裡,拖回來十六具屍體,三百六十七個戰友,五十一個戰俘。
每一天,雨果都要走十六公里的路,用各種載具帶回來四五個受戰爭迫害計程車兵。
在接受紅星獎章時,他沒有姓,申報功績的時候,全名寫的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