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曾改變(1 / 3)

小說:揭棺起駕 作者: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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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其自然來看,伍德認識了兩位新朋友。

他們不是鎮長,也不是王都來的督統,更不是鎮上最後那位奉行消費主義的大法官。

其中一位可能會成為伍德的恩人。

其中一位可能會成為伍德的仇人。

稍安勿躁,讓我們一位位來介紹。

經過一週的詳盡調查,關於鎮上謀殺案的結果,已經塵埃落定蓋棺封土。

在伍德先生來到椿風鎮的第五週,他帶上兩位妻子——薇薇拿到了伍德的名分,從此叫薇薇?普拉克,萱丫頭拿到了伍德的身子,從此叫少夫人。

再加上一頭喜樂蒂牧羊犬,三條槍,一輛馬車,六桶淡水,三十包玉米燕麥和葡萄乾做的口糧,三百七十個北約通用銀幣,這些錢都是用強盜的腦袋換來的。

緊接著,踏上往北走的大道,面向王都。

這段路並不好走,一共有一百多公里的苔原走廊,七處適合土匪強盜藏身的頁岩峽谷。只有兩個補充糧食和馬草的驛站。

在早上八點時,伍德剛準備出發,順著運河走向鎮北的官道,讓兩匹馬在沿河蕨菜地裡吃飽喝足,拉乾淨肚裡的排洩物,養足力氣。鄉里鄉親是敢怒不敢言,伍德也不多廢話,拋去幾枚銀幣,活得像個強買強賣的村霸。

就在此時,就在此刻。

一個揹包客擋在大路中央。

這就是我們之前提到的,伍德即將認識的新朋友。

那是個男人,戴著大簷帽,帽子壓住了滿頭黑色的碎髮。

他很高也很壯,差不多有兩米高了,肩膀寬得能一個人擋住酒吧的彈簧門,看上去像個練家子。

他戴著一副黑框圓眼鏡,鏡片厚得能防彈。

他穿著一身厚實的秋衣,上身是一套鱷魚腹皮裁出來的長衣,很漂亮,也很昂貴。

他的下身則是一條緊實的牛仔褲,小腿開了縫,特地給靴子的馬刺留了位置。

除了揹包以外,他的腰上有一套胯兜,靠右的位置留了槍囊,卻沒有槍。

他看上去非常年輕,簡直年輕得過分,圓圓的臉蛋配上那高度數眼鏡透出來的萌系大眼,像極了一個十六歲的小金剛,但帽子下的青絲中藏著幾根霜發。

這位揹包客手裡捧著一把胡琴,手腕上綁著一根繩,和薇薇牽住範克里夫那樣,他也牽著一位“朋友”。

在他撞上伍德少爺家的兩匹駿馬時,馬兒受了驚,差些撩起蹄子,要踩碎這壯漢的腦袋。

可這不速之客立馬從嘴邊掰下一股猩紅色的蕨菜嫩葉,給馬兒喂下。露出嘴裡兩排閃閃發亮的金牙。

他輕聲說:“乖……乖,別怕,靚仔登場,救星駕到。”

伍德脫帽致禮。

揹包客學著小少爺那副樣子,還以一禮。

“何方神聖?”伍德問。

揹包客報出名諱:“黒德爾?阿明。”

伍德又問:“明先生攔住我的車,是有事情要談?”

阿明:“是阿明,不是明。”

伍德:“好的,小明。”

“嗨!小少爺真會捉弄人。”阿明也不在乎這點玩笑。

伍德保持著警惕:“說說你的來意。”

“我剛到這個鎮上,在酒館輸了個精光。你看——”阿明拍打空槍囊,表示自己沒有武器,又揭開皮衣,露結實的胸肌,說明襯衫都輸掉了。“——我從賭桌上打聽到小少爺的‘光榮事蹟’,小少爺要去王都,剛好咱們順路,能帶我一程嗎?”

伍德猶豫不決。

視線從阿明“坦誠相待”的馬甲線和六塊腹肌上,移到了對方手中的繩索上。

繩索的另一頭,綁著一個人。

伍德問:“這個人是你的奴隸嗎?”

阿明搖頭:“不是,他是個盜墓的罪犯。”

伍德說:“你可以拿著他去治安隊換賞錢,還有你的衣服,你的金牙,你的揹包裡還有東西能當抵押品。你能湊出路費。沒必要來搭我的順風車。”

阿明將盜墓賊拉到伍德面前,抓住賊人的頭髮,讓賊人的面目完全暴露在伍德面前。

伍德愣了會神,因為這個賊和露絲大法官一樣,有栗色的頭髮。

這是伍德先生即將認識的第二位朋友。

賊人眼中有膽怯,有不甘,卻看不見刻骨銘心的恨。

——他是露絲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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