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償還血肉(2 / 5)

小說:揭棺起駕 作者:狐夫

字。【媽媽】不會給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著答道:“你會給你的鐵錘取名嗎?會給一顆釘子,一把齒輪取名嗎?你會給你的槍取名嗎?”

達里歐舉手:“我以前有兩把槍,都給它們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個重情重義念舊的人,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達里歐。”伍德轉而問刀疤眼:“那我該怎麼稱呼你?”

刀疤眼:“隨你喜歡,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們的名字。連這個小老頭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著刀疤眼的肩,語氣堅定:“我得把你們區分開,一個個認出來,我去王都以後,要把你們都找出來,然後送進監獄。”

刀疤眼的表情,從嘲笑轉為失落。

他的語氣變得失魂落魄,變得信誓旦旦。

“我說的是真的,伍德,我們都沒有名字,是無名之輩,與草芥一樣。”

伍德問:“你沒有騙我?”

刀疤眼點頭:“我為什麼要騙一個死人?”

此話一出,達里歐掏出槍,往槍裡塞子彈,是動了殺心的意思,他從來不是什麼脾氣溫和的老好人。

伍德攔住了萱丫頭。

他問刀疤眼。

“你說我死了?”

刀疤眼講:“對呀。我們都會死。我是椿風鎮周邊八十里地以內的頭狼,管著六十多個兄弟。除了我們以外,往王都的路上,還有四撥人。各管各的地盤,如果有兄弟不守規矩,到了別人的地盤……”

伍德:“就會被殺死?”

“對。”大土匪點著頭,從斷眉疤的凹痕裡,落下一滴淚來,“除了今天,我沒有跑到這麼遠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軟弱。

他覺得自己要死了,人到臨死時,要往回看,往身後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徑不過五十公里,這就是他一輩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們不能越界,四歲以前,露絲媽媽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許我們互幫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們聚成團。

我不敢和兄弟們說露絲媽媽的壞話,每個孩子都覺得,露絲媽媽在給他們送車隊,送糧食,她說,有勇氣揮動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隊伍裡活過二十年,就能回到露絲媽媽身邊,和媽媽永遠呆在一起。

一開始,我們隊伍裡年長的哥哥們還算聽話,到後來,往外的車隊越來越厲害,我們打不過了,就變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遠就被狼吃掉。露絲要我們賣命,也沒幾個人肯聽。

離椿風鎮越遠,離露絲媽媽越遠,訊息就越閉塞,而外邊的人反而越忠誠,因為距離產生美,他們長大以後,沒幾個人見過露絲媽媽,心裡想的,只有在孩提時代,躺在露絲媽媽懷裡時那種溫暖的感覺。

他們不會靠近鎮子,恪守著殺死越界人的職責,狼來了不會開槍,反而能對同胞扣動扳機,而且殺得又快又狠,因為在他們眼裡,我們是第一批搶到獵物的人,他們只能跟在我們屁股後面喝湯。他們恨我,比起商隊,比起狼,他們更恨我們。”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樣大,小少爺。”刀疤眼瞥著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闆,他說:“不過看得出來,你比我要強,要聰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無情。

黒德爾·阿明感覺自己的三觀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這位賞金獵人在博克偵探社裡受到的教育,老師說過的話都告訴過他。

——罪犯是什麼人?

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人。

可這位連名字都沒有的刀疤眼是什麼人?

——他是露絲買來的兒童。

——從小接受的教育,灌輸的理念,都是為了“當土匪”,他早就變成了工具。

伍德問:“我們現在離王都還有多遠?”

“你在為難我,我怎麼會知道?也許他知道。”刀疤眼看著店老闆。

阿明紅了眼,他無法接受這種事實。

他是個賞金獵人,是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沒有冤魂!

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如果他的槍,曾經殺死過這種人。

那麼他和罪犯有什麼兩樣?

阿明吼道:“你能盼著從土匪嘴裡撬出什麼有用的東西?伍德!殺了他!他身上的血債足夠殺死他千次萬次了!”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