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雖然現在看起來炸膛機率很低,最好還是找個本來就該死的人吧!”金試真說道。
今川義元、武田信虎和太原雪齋面面相覷。
“你……失憶時是真被文殊菩薩開示過了?”今川義元問道,“對這鐵炮的瞭解程度真的很深啊。”
“不不不,這怎麼會呢?”講真,金試真有些心虛了,不過似乎——【臥槽,你們仨嚼耳朵說什麼呢?真在推銷我是文殊菩薩開示過的說法啊……】
“彳亍,聽你的,我從駿河國牢裡找因喧譁兩成敗而被捕的武士,讓還算有理的來試試,如果成功,順勢饒他一命,不過不成功,炸膛了,那就當執法了。”今川義元安排道。
金試真吐槽:【就知道《假名目錄》指導性作用大於作為法律依據的作用,這還能通融的?】
所謂“喧譁兩成敗”,大體是說作為武家,在公共場合發生爭執私鬥,是兩邊都要受到懲罰各打五十大板的。
這種不問緣由懲罰雙方的法規在小鬼子古代社會有堅實的社會基礎,比如“赤穗忠臣藏事件”,赤穗藩主因為在主持接待天皇家時,被吉良家主坑了,於是當眾砍傷吉良家主,赤穗藩主被勒令切腹,赤穗藩被撤藩,而吉良家主卻無事。
根據“喧譁兩成敗”法,吉良家也該受到對等的懲罰,這不僅令赤穗藩家臣憤怒,其他吃瓜群眾也都很憤怒。在赤穗藩47個家臣發動對吉良家主的討伐,斬殺吉良家主後,將軍在滔滔民意下也不得不赦免赤穗藩家臣的後人。
但是如果以現代法治的要求,吉良家主又沒犯法砍人,為啥要受罰?
以古代等級制度下,一切的緣起都是吉良家不履行好自己職責,沒有做好赤穗藩主代表幕府招待天皇時作為協助、與力的職責,赤穗藩主懲罰吉良家這個旗本,也算合理……
做個不太合適的類比,前文金試真參與制定了《今川假名目錄增補》中關於“主力和與力”的規定,當時的赤穗藩藩主淺野內匠頭就是代表幕府接待天皇一事的“主力”,或者說“寄主”,而旗本、幕府直臣吉良家,是將軍指派協助赤穗藩主辦事的“與力”。
在最高主君下令執行的任務中,作為與力不好好配合寄主,反而因為以前的糾紛進行推諉,視被接待的天皇和下令你協助接待的將軍如無物,赤穗藩是沒有懲罰你的權力,但是淺野內匠頭如果稟報將軍,將軍要砍了當時的吉良家主,也是活該。
試想如果今川家在派出去的“與力”和“主力”發生了糾紛,只會無腦偏聽偏信自己派的“與力”,不問緣由,今川家麾下的大附庸勢力是不是早特麼該反了,還怎麼維繫封建附庸體制?
無論哪個邏輯,只需要懲罰一邊即可,然後小鬼子社會整體的擰巴邏輯讓他們選擇了一個兩邊都得死的結果,而且額外加上了赤穗藩家臣不給主君報仇就是不忠該死;吉良家的家臣不保護好家主,也特麼該死……只能說小鬼子武家沒把人命當回事。
【等會兒,這個吉良,別是今川家宗家這個吉良吧?】
話收回來,這種法律法規問題太大,但是即便是足利將軍的遠房親戚、駿河守護今川氏親制訂《今川假名目錄》也根本不敢反對,只敢打個“未元服武士鬥毆,父輩不參與就不算罪”的補丁:
〔第十一條 未成年人鬥毆
未成年人鬥毆不受罪責,但是,未成年人鬥毆中若介入父輩,造成重大影響者,將對父子兩代人問罪。〕
今川義元作為繼任者,也遵守這條法規,只能轉個彎替佔理一方找個機會。
一會兒之後,一個衣物殘破的武士帶著鐐銬走了過來,之前有個武士在酒館耍酒瘋,這個武士阻攔,然後打了起來,造成周圍損失,然後雙方都被判死罪,喝酒鬧事的那個已經被要求切腹了,這個拖到現在,秋收完成後也該切腹了。
“松下加兵衛,之前因為喧譁兩成敗,你本該在秋收後切腹,但是現在,給你一個機會,接下來你實驗一把武器,因為用起來有很大可能會死,所以實驗之後,就當做你已經切腹了,如果失敗,你當場就死,如果成功,那麼也當做你接受了懲處,以後就當你沒犯過這次的罪。你也可以拒絕,那就可以安穩活到秋收完成,然後在入冬前切腹,你怎麼選?”
“武家的命,正如櫻花絢爛,隨風飄逝何必要挑選時間呢?那就今天實驗武器吧!太守大人。”松下加兵衛回答道。
松下加兵衛在學會怎麼使用後,對今川義元說道:“太守大人,我剛才說的,就是我的辭世句,希望您能幫忙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