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取稻米的形式,後者常包括服兵役。
籌劃這些和其他一些改革,是為了加強天皇的權力;而且,是在將它們與前部族結構相比較後才付諸實踐的。但實際上,日本天皇遠非一箇中央高度集權的國家的當然首腦。強大的世襲貴族強行對這種最終導致世襲貴族垮臺的中國式管理施行某些調整。雖然任命官員大概同中國一樣,是在舉行考試、任人唯賢的基礎上進行,但實際上,舊貴族成功地獲取了重要地位和權力。同樣,他們還保留了許多大地產;這些大地產通常是免稅的,成為政府行政體制以外的莊園。這一時期裡,藤原家族徹底實現了兩頭政治即雙重政府體制。他們向天皇提供配偶,擔任高階行政、軍事職務,把持朝政,成為實際統治者。而天皇則過著淫靡奢侈的隱居生活,既不為國家大事所擾,也不接觸平民百姓,以致降低自己身價。他的主要責任是保證皇位後繼有人,傳之無窮。這種兩重政府體制是中國所沒有的,它在日本一直以原來的格局持續到19世紀國門被歐洲人開啟為止。
在文化方面,同樣是對中國的模式加以更改。日本人借用了漢字,但發展起自己的文字系統。他們借來了儒家學說,但修改了其道德標準、調整了其政治學說,以適合自己的社會結構。他們接受了佛教,但又加以改變,以滿足自己的精神需要;同時,還保留了日本本土的神道教。他們以唐都長安為榜樣,在奈良和京都先後建立了新的京城,但無論寺院、樓閣、神龕或庭園,都確實無誤地具有日本特徵。天皇宮廷成為高度發展的文化、藝術的中心。11世紀紫式部女士在其著名小說《源氏物語》中對宮廷生活作了可喜的描繪,不過,這部小說也展現了一個愈益驕奢淫逸、幾乎完全耽於美妙享受和聲色肉慾的社會。這種腐化墮落在後一世紀中更為嚴重,促成了新的封建制時代的到來;在封建制時代,政治權力從天皇朝廷轉入強有力的鄉村武士手中。
六、日本的封建制度
645年大化改新所引進的中國的帝國組織體制明顯地生效了很長一段時期。不過,到12世紀,它已為日本種種封建制所破壞和取代。一個原因是,國司們過於喜歡京都的優美,往往將自己的權力、職責委託給地方部屬。另一原因是,強大的地方家族和佛教團體總是渴求著土地,並常以暴力奪取土地。只要免稅達一刺激性因素依然存在,他們便樂於耕種新的土地。這些趨向使納稅土地的數量減少,也就是說,使自耕農的稅收負擔增加。於是,自耕農們或者逃亡北部邊境地區,用武力驅走那裡的蝦夷人,或者將自身連同土地寄託給莊園主。這使他們免除賦稅,得到保護,可付出的代價是自己轉淪為農奴。這一過程的最後結果是,到12世紀末,納稅土地僅佔全部耕地的10%甚或10%以下,地方政權已由新興的農村貴族接管。
同時,由於帝國軍隊瓦解,農村貴族還成為居支配地位的軍事力量。大化改新規定,凡20至60歲之間的男性國民,都須服兵役。但是,應徵土兵得自備武器和給養,而且,其固定賦稅不予減免。這一規定證明是難以實行的,於739年被廢棄。政府軍職成為通常由頹靡的宮廷貴族擔任的掛名職務。給果,對蝦夷人的戰爭由農村貴族指揮。他們成為騎馬武士,並逐漸增強自己的軍事力量,直到完全超越帝國軍隊。這時,一種封建關係在農村貴族和他們的隨從即〃侍〃(字意上是〃為人服務者〃)之間發展起來。這種關係以一種理想化的道德規範即〃武士道〃為基礎。侍享有一些特殊的法定權利和禮儀上的權利,作為回報,他們須絕對服從其主子的調遣。
到12世紀,日本為一些相互競爭的封建領主集團所控制。有一段時間,藤原氏透過利用自己的力量支援一方或另一方,尚能保持勢力均衡。最後,大封建主源賴朝起兵獲勝。1192年,他從天皇那裡取得徵夷大將軍稱號,並有權指定自己的繼承人。作為幕府首領,賴朝是所有軍事力量的總司令,負責國家的內外防禦。他在鎌倉紮下大本營,以天皇的名義統制全國,而天皇繼續在京都過著隱居生活。在賴朝幕府時期,蒙古人曾分別於1274和1281年兩次試國侵入日本。蒙古人兩次登陸時,均遭到日本人的奮力抵抗,併為隨後的大風暴所擊潰,團為大風暴給了遠征軍以毀滅性的破壞。日本人相信,他們的得救是由於神靈的干預,故稱這些大風暴為〃神風〃。
1333年,主要由於天皇朝廷的密謀以及武士階層中日益增長的不滿,賴朝幕府覆滅。其時,足利家族獲得幕府將軍稱號,不過,他們的權力從未遠遠超出京都近郊。在日本其餘地區,地方封建主們在竭力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