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一般,不準進出。
到時候也是白跑一趟。
其實最好的選擇,或許是原路返回至安虞城。
因著黑衣人的事情,安虞城對他們這些搬遷的百姓,定然也是知曉的。
且之前陳捕頭帶著的那些百姓,去不成南邊,這眼看著也快到冬日,肯定也是要解決他們的住處的。
村長覺得,那些人估計已經在安虞城安頓下來,等過了這個冬日,之後再行離開。
他們或許也可以試試。
他將這個事情同眾人說了,大夥也都同意回去。
只是……
有人提出:“若是咱們回去了,官府卻不安排咱們的住處,讓咱們在安虞城的那些村莊裡自行解決,該咋辦?”
“是啊村長,如今大夥日子都不好過,咱們若是去了人家家裡居住,那他家沒糧食,咱們的糧食,是分還是不分?”
“對啊,如今咱們這裡不僅有肉有糧,還有水,這要是被惦記上了,到時候只怕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除非咱們整個村子都在一起,不然進了旁人的村子,同羊入虎口也沒啥區別。”
如今的世道可不比之前,且他們也到底不是安虞城的百姓。
一旦起了衝突,只怕安虞城的父母官會優先護著那邊的百姓。
村長也覺得有道理。
“這樣吧,村長。”有人站了出來,“我和正義腳程快,要不就由我倆回去,去安虞城檢視一下情況再說?”
站出來的人名叫張成,二十八歲,八尺多高的個子,身強力壯,是青山村的主要戰鬥力之一。
若是讓張成和方正義兩人回去檢視,沒了那些東西的牽絆,估計一來一回,只需十餘日便可。
若是再快一些,說不定都不用。
大夥都覺得這個提議很好。
“那也成,你們這次是為了大夥去的,這次路上的乾糧,就由大夥湊一湊。”村長道。
眾人都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