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
其後,倪正便開始在每期的《yes!》雜誌內,以「毒瘤明」稱呼劉西明,並不斷給劉西明捏造新的莫須有罪狀,偷竊,偷窺等都已司空見慣,誣衊他長達三年之久。
當倪正決定進行做這件事的時候,他已經不是初中生的歲數,而是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二十七歲成年人。
想像一下,在你出生成長的地方,不停被自己人喊做「垃圾」的滋味。那不是一天,而是一輩子;就連你的孩子,也只會記得你叫做「垃圾」。
除了{毒瘤明}事件之外,還有一件事也徹底證明了倪正的人品相當差。
千禧年之後,倪正和邵國華等股東都希望將《yes!》賣盤。
倪邵二人份屬好友,由於邵國華有正職在身,為方便倪正跟賣方講價,於是邵國華簽了一份授權書給倪正。
結果倪正私下將《yes!》全部股份賣給他人,套取千萬現金,與週會敏攜手離開香港,在三十三歲的盛年轉入退休生活,當時引為一時佳話。
至於邵國華這位《yes!》雜誌創始人,自然是一毛錢都沒有分到。
李陽舒隨意找了一家餐廳,打包了一些飯菜,便來到曼神家裡。
曼神一瘸一拐的給李陽舒開啟了門,看到李陽舒手裡拿著的一次性餐盒,她說道:“呀,我已經點了外賣,你又買了飯。”
李陽舒捏了捏她的臉蛋,“食不完就就扔掉嘍,大呼小叫。”
“討厭,又兇我,那不是浪費嗎。”
“阿玉,腿疼的厲害嗎?”
“還好啦,我有抹藥的。”
接下來兩人一起吃了飯,曼神這個狀態也不能羞羞,李陽舒便獨自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