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誰在那兒(1 / 2)

小說:撿個殭屍當媳婦 作者:雞蛋羹

因為要上班,所以林森沒有第一時間跑去醫院給自己打狂犬疫苗,等到他下班,這才開著自己的小毛驢往醫院趕。那時候差不多醫院已經下班了,林森掛了急診就進去了。

進了醫院,自然不是那麼快就完事的,辦了卡付了錢還去那個專門看外科的醫生那裡等了一段時間。在他的周圍全部都是被小動物咬傷的,不過基本上都是被自己家的發狂的狗給了咬了的。他以為自己這被自家貓咬傷的已經很少見了,沒想到一個女人急匆匆的抱著自家的兒子衝了進來,說她的孩子被倉鼠給咬了。

現在養寵物的人多了,養的寵物五花八門的,跑來打狂犬疫苗的也是花式的病症,讓林森有些哭笑不得。鑑於對方為人母擔心自己的孩子,林森就讓出了他的位置。等到對方看好了,這才上去坐了下來。

“被什麼咬傷的?”基本上會被分配到這個醫生這裡的,都是被寵物咬傷的,林森這才剛剛坐下去,醫生就直接單刀直入的問道。

“不是被咬傷的,被貓給撓的。”林森無奈的開口說道,還抬起了自己的手臂放到了醫生的面前。

醫生抓住了林森的手臂直皺眉頭。“怎麼回事,這傷看起來不像是剛剛撓的,不知道被寵物抓咬之後要馬上就醫嗎?”醫生厲聲問道。

林森心虛的摸了摸鼻子,“那個,我今天還要上班,不準時上班的話,會被罰款的。”他一個月的工資總共才那麼一點點,如果再被剋扣一下,基本上他是不用過日子了。

“你們這些年輕人啊!就是不懂得珍惜自己,這年頭,人重要還是錢重要。幸虧只是被撓傷了,事情不打,去付個費打一針。不過單打這一針還是不行的,你要按照我給你寫的表格過來。”撕下了一張紅色的紙張放到了林森面前,醫生刷刷的寫下了幾個日子,提醒林森,記得過來。

林森點了點頭,將東西收了回來。

跑去付了錢,就去打了針。

護士說打完針還要留院觀察半個小時,林森不大樂意,因為剛才看病排隊付錢就耽誤了他不少的時間,眼睛瞅了瞅自己的手機才發現已經是晚上八點多將近九點了,他哪裡還呆的下去,連忙衝著護士點點頭,跑到了人堆裡就偷偷的溜出去了。

家裡的儲備糧食應該要用完了,他最好趕在那家買菜超便宜的超市關門之前去買一些東西回來放到冰箱裡給玉清準備著。

想到這兒,林森一出門就騎著小鐵路拐了一個地方,沒走多遠,卻發現空氣忽然變得很是沉悶起來,夏天出現這樣的情況,怕是要下雨了。幸虧超市就在不遠處,林森加快了腳步,用最快的速度衝了出去。

他前腳剛剛衝到了超市門口停好車,瓢潑大雨就這般傾瀉而下。雷雨天氣就是這樣的,來得快去得也快,估計他去買個菜出來就差不多了。

林森看了看這狂風驟雨的模樣心想也不會這麼快雨停的,乾脆很放心的開始在超市裡挑選起了東西來。玉清喜歡吃紅色的東西,尤其是草莓和聖女果之類的。但是現在這個時節,草莓太貴了,聖女果吃多了又不健康。他就乾脆選了西紅柿,一口氣買了四個西紅柿,他又繞到了水果區買了一些水果回來。最後兜兜轉轉,又跑回到了調料區拿了一瓶辣椒醬回來。前幾天看玉清最喜歡往紅色的東西里面倒辣椒油吃,雖然這個吃法很奇怪,但勝在味道還不錯。

大約在超市裡逛了半個多小時,剛剛出門去,就發現雨勢稍微小了許多。

他的小毛驢上面是裝了雨棚的,但凡只要不是大雨,都能夠勉強透過的。提著買好的東西衝入了雨幕,上了小毛驢,他又開始了辛苦的趕路之旅。

好不容易趕到了宿舍樓下,抬頭看了看,發現自己房間裡燈火通明,他有些詫異。玉清從來不喜歡點燈的,她說過,這白熾燈的燈光太刺眼了。怎麼自己的宿舍裡會點著燈啊!

心生不妙,他加快了腳步,提著東西衝上了樓。

他幾乎是一口氣衝上來的,上氣不接下氣的掏出了鑰匙,他用最快的速度開啟了門。

隨著大門咿呀一聲開啟了,房間裡靜的似乎連一根針掉在地上的聲音都彷彿聽得見。儘管燈火通明,卻怎麼都覺得有種越發詭異的感覺。

該不會……玉清又發作了?

不能夠啊!她在家裡根本聞不到任何鮮血的味道,怎麼可能發作呢?

不由得他多想,直接順手拿起了防止在門口的鐵棍,他靜靜的摸了進去。宿舍是一室一廳,客廳就在門口,環視一圈都沒有人的話,那就說明,這人是在裡頭……

既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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