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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十一國慶過後,一篇《全國優秀青年竟然是千萬富翁》的文章出現在上海日報上。
列舉了趙子軒的資產,說趙子軒透過唱歌,拍電影,掙了千萬資產。並把錢都存在香港或者國外。文章裡著重討論這種行為是否合理合法,一個被評為全國優秀青年的人,一個大二的學生,是否應該做這些事呢?
這要是在後世,別人都是羨慕嫉妒恨。但是在80年代初,社會上恥於談錢。他們談的都是理想,都是詩和遠方。
乾媽林老師拿著報紙找到趙子軒,趙子軒正跟鄭文娟羅瑩陳嵐她們吃飯呢!
趙子軒接過報紙,看完後就笑了。幾千萬人民幣?老子有上千萬美金好不好!
趙子軒笑道:“林老師,這上面全是胡扯。真要有那麼多錢,我直接留學多好。”
鄭文娟趕緊接過報紙,和羅瑩陳嵐她們一起看。
林老師說道:“你還笑的出來?這事兒已經上報到市裡了,你小子這兩年就沒消停過。”
鄭文娟她們看完報紙,羅瑩問道:“我說趙大資本家,跟我說說,這幾千萬你是怎麼掙的?估計門口的銀行裡都沒這麼多錢!”
趙子軒笑道:“所以說,有的人聽風就是雨。這種報道,上邊的領導也能信?”
林老師說道:“報道有沒有問題,這明眼人都能看的出來。可是上面的領導還真就有人信。”
趙子軒嘆口氣說道:“既然想鬧大,早就跟他玩個大點的!”
陳嵐問道:“你要幹嘛?”
趙子軒笑道:“打官司唄!”
雖然行政訴訟法要等到1989年才頒佈,但是一個報社以趙子軒的能力還是能給他告下來的。告不了報社,可以告記者。
而且趙子軒也找了記者,還是香港記者。這一下子就把事給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