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機。
等林逃逃再次睜眼的時候,已經是在自己的床上了。
揭開蓋被,撅著屁股爬到床沿邊,抓緊床單先把小腳腳滑下去,費了半天勁一點點往下滑。
直到腳尖探到地面,這才鬆開小拳頭穩穩著陸。
哎!自己這具身體喔,簡直是又小又可憐,連下床都老費勁了!
一出門,就見著女裝天九和三哥林秋收正蹲在地上看著什麼,嘴裡還唸叨著:“哇!我在秦家大宅的時候,聽幫廚婆子說,它們好吃得很。也不知道吃在嘴裡是什麼味道。”
林逃逃走上去,地上籃子裡裝的是菌子。
這東西她吃過,是真的好吃。
入口鮮香順滑,美味至極。
三舅舅滿手是水的從廚房裡走出來,不禁好奇道:“聽小公子說,你打小就在秦家長大,怎會連這個都沒吃過呢?”
在他看來,這種每年四月開始,進山都能摘到的蘑菇,並不是什麼稀罕得很的東西。
“三哥有所不知,我爹孃是秦家買進府的,我也是在秦家出生的,可是我們這些下人,哪裡能跟著主子同吃!
那宅子裡,規矩大著呢!就連湯食,也跟身份地位一樣,有著三六九等。主子身邊的小廝丫鬟,得主子喜歡,興許還能跟著主子吃上些美酒佳餚。
可我們這樣平日連主子都見不到的下人,吃的東西,連後宅養的黑爺都比我們吃得好。所以從小啊,我就努力往上爬,學著怎麼察言觀色、怎麼說好聽的討主子歡心。
不為別的,就為了能去到主子身邊,跟著主子吃香的喝辣的。也不枉此時來人世間走上這一遭不是!”
此話一出,不止王三狼不禁笑出了聲,就連林逃逃都忍不住捂著嘴偷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