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主動權易手(1 / 2)

小說:權力法則 作者:天選之主

想好了措辭後,肖振東撥通了朱正峰的電話。

“朱書記您好,向您彙報一下!”

“說!”電話另一邊,朱正峰簡單地說了一個字。

肖振東立即按照之前想好的腹稿道:“接到您的指示後,我立即聯絡到執行任務的警官,瞭解到,追逐的目標是區紀委的秦山,起因是要求他配合調查市紀委李冰等三人被打事件,幸好朱書記提醒得非常及時,萬幸的是,除了對秦山的兩片汽車玻璃造成損壞外,並沒有出現人身傷害。”

“目前,我已經讓現場人員原地待命,我向您彙報完之後,我馬上趕去現場,親自趕去處理,請朱書記指示!”

朱正峰立刻說道:“這次事件備受社會關注,影響極大,就在剛剛,我接到本事件的有關反饋,並看到了第一手資料,並不排除本次行動中,公安局及紀委方面存在過錯行為,請公安局高度重視,公正調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處理,涉及到對人民群眾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一定要照價賠償,維護政府公信力!”

“還有,如果不是確定被調查人確實違法犯罪,一定不要擴大事態,對調查人造成負面影響,增加警方糾錯成本。”

“是,堅決按照朱書記指示辦理!”聽朱正峰說完,肖振東立刻回道。

朱正峰又強調了一句:“不是按照我的指示辦,是按照程式辦,依據法律辦,尊重事實辦。”

說完,朱正峰結束通話了電話。

肖振東默默地點燃了煙,播放跟朱正峰的剛才通話的錄音,一句句分析朱正峰所要表達的意圖。

聽完兩遍之後,他基本已經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可以斷定,在朱正峰打第一遍電話的時候,他就知道被追的是秦山。

市委書記怎麼會為一個小小的秦山專門給他打電話呢?

肖振東立刻就想到了市委秘書長樊崇成,只能是樊崇成找到朱正峰頭上了,樊範崇成作為市委的秘書長,他與市委書記之間的關係非常微妙。

當時樊崇成給他打電話,詢問案件情況,其實就是給秦山求情,當時肖振東已經接受了梁軍的請託。

他跟樊崇成是這樣回覆的,他說這件事情市紀委高度重視,並由於坤副書記親自跟蹤督辦,並不是公安局單獨辦案,他這邊的可操作性很小,需要樊崇成跟紀委那邊也打好招呼,他這邊肯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秦山。

話是這樣說的,雖然說得漂亮,但都是官場的老油條,肖振東知道樊崇成肯定明白涉及到梁軍的問題,公安局不可能維護秦山。

如此一來,樊崇成為了救秦山必然去找朱正峰。

至於樊青霞與秦山離婚的事情,肖振東自然而然覺得這是演的一齣戲,樊崇成與秦山的關係人盡皆知,如果一力提拔秦山,必然遭到詬病。

所以,假離婚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可以掩人耳目,等秦山提起來之後再復婚,到時木已成舟,誰還能說什麼?

法律也沒規定人家不許復婚!

而且,肖振東瞭解到,秦山與樊青霞離婚之後,兩人依然在一起同住,那跟沒離婚有什麼區別?

這就更加驗證了他的猜測!

朱正峰在電話裡說,並不排除本次行動中,公安局及紀委方面存在過錯行為,其實已經給這件事定性了。

儘管怎麼看都不是在定性。

至於什麼請公安局高度重視,公正調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處理之類的話,就是官話,在扯淡。

而涉及到對人民群眾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一定要照價賠償這句話,肖振東琢磨的時間最長。

怎麼界定重大財產損失?

打壞兩塊汽車玻璃,玻璃本身肯定不算是重大財產,汽車才算。

那麼,朱正峰所說的,照價賠償的,是照價賠償玻璃還是賠償汽車呢?

琢磨來,琢磨去,肖振東覺得朱正峰的意思是讓賠償汽車,只是不知道他開的什麼車?

想明白這些之後,肖振東立刻招呼司機,帶了幾名警察,開了兩輛警車趕往現場。

就在朱正峰跟肖振東通完電話之後,正在車裡刪除有關資料的秦山接到朱正峰打來的電話。

“您好!”看了一眼車外兩三米位置的幾名警察,秦山並沒有直接稱呼“朱書記”,而是很簡單地打了個招呼。

“說話方便嗎?”朱正峰問道。

秦山小聲回道:“不是很方便,我在車裡,外邊有警察。”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