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邊走一邊觀察,不知不覺中就走到了平湖區的后街,網咖奶茶店租書店遊戲機店檯球店並排林立。
林
舒月嘿了一聲,找了一家網咖走進去。
林舒月是個遊戲愛好者,市面上的遊戲就沒有她大多數都玩過。每週,她總要抽出一個晚上來通宵打遊戲。這個習慣,從初中起就一直儲存著,從未變過。平日裡也總要抽出個十分鐘五分鐘的過過手癮。
穿越到2004年,沒有智慧手機,沒有她上大學時她爺爺花大價錢給她買的膝上型電腦,她真是有些不習慣。
看來得儘快把買電腦這件事提上日程。
這個年代的網咖跟後世的網咖可不一樣,環境可以說是約等於無。
進門左手邊就是收銀臺,收銀臺後面是水、泡麵以及一些小零食。右手邊則是從門邊開始擺了一排簡易電腦桌,一臺臺電腦並排而立,中間的空地上也沒閒著,擺了幾組電腦。
屋裡瀰漫著一股濃濃的煙味以及泡麵味,同時還夾雜著打遊戲輸了後的喊叫聲。十分嘈雜。
林舒月四下看了看,這家網咖的電腦幾乎都做滿了,全都是年輕人,且大多數的年齡都在十五六歲左右。這在後世的網咖就是看不到的。
林舒月沒有大驚小怪,畢竟這個時候,國家對這網咖上網年齡這一方面的管控還不嚴格。
林舒月開了個卡,隨便找了個裡邊的桌子,開機輸卡上網。
網咖的電腦頁面很乾淨,除了每臺電腦都會有的必用軟體,就只有一個企鵝軟體跟一個遊戲包,開啟一看,裡面有聽歌軟體、影片軟體還有遊戲。
林舒月把原主的企鵝號登陸上,然後在一眾遊戲軟體裡,找到了反恐精英。
林舒月眼睛都是亮的,畢竟這個遊戲,穿越前林舒月就經常玩。
登入賬戶,領了系統贈送的搶,林舒月選擇了想玩的模式後進入到遊戲中。
這個遊戲一共有警匪兩個角色,由玩家扮演。
每一局遊戲分為上下兩場,每場15個回合,第一局林舒月拿到了匪徒的角色,遊戲一開始,她便操作著遊戲角色提著槍衝出大本營,開始咔咔亂殺。
很快,一群少年便聚集到了林舒月的身後,遊戲結束,這些少年也跟著歡呼一聲。
林舒月沒搭理他們,專心致志的打遊戲,等一局遊戲結束,她拉下耳機,去拿桌面上的水。
剛喝兩口,她耳邊便傳來一句話:“你很強,打一局嗎?”
林舒月循聲望去,說這話的,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身材清瘦,面板白皙,他留著非主流式的長劉海,過於清雋秀氣的五官並沒有因為長劉海而顯得土氣,反而多了一絲不羈的帥氣。
他定定的看著他,眼中是熊熊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