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讓老三盛秋去,也是老大盛春他推薦的。盛春說,盛秋年紀小,還沒有訂婚,長的也不錯,還有個高小的文憑,回頭進了城當工人,指定能找個城裡媳婦。找了個城裡媳婦,他們再生了孩子的話,孩子就自動是城鎮戶籍了。
啥人情都不用搭。
我們仔細一想,也覺得有道理,現在戶籍都是跟著母親走,老大即便進城當了工人,他媳婦的戶籍也很難轉變成為城鎮戶籍,連帶著他兒子同樣如此。
要是把這工作崗位給他媳婦,大寶是能獲得城鎮戶籍,但我們怎麼放心?
這麼幹老二一家肯定不願意。
老大媳婦也有點怨言。
所以家裡難免會鬧出些矛盾。”
因為高芸的嘴一直很嚴,所以王大妞倒也沒什麼不好意思說的,很直接的說起家裡當時是怎麼想的,為何如此:
“不過我也能理解,如果我是他們的話,肯定也希望自己的小家能獲得更多的好處,讓小三去確實最合適,既能免得他們夫妻分居,也免得妯娌不合。
這工作崗位不論是給老大還是給老二,他們媳婦肯定不大可能跟他們一起過去,畢竟他們留在大隊還能掙工分。
去縣城她們能幹什麼?
到時候他們倆媳婦住一起,能沒矛盾嗎,反倒是給小三,保證沒矛盾,還能讓她們同仇敵愾,都看小三不順眼。
所以雖然老二跟他媳婦鬧了一會。
但我跟我家老頭子商量了一夜,最終還是覺得把這個工作指標給小三盛秋最好,並且讓盛秋許諾,這次我們花了多少錢,他回頭上班就得每月還點,最終都得還回來,不能讓他倆哥哥吃虧。
唉,其實最應該感謝的是你。
要不是你,咱們連這機會都沒有。
即便現在我們知道有城鎮戶籍就能過來參加招聘考核,可是如果沒有肯定能拿到這個工作指標的保證,或者說希望,誰敢花錢給自己弄這城鎮戶籍啊。
真有了城鎮戶籍,沒工作沒收入。
回頭得把自己餓死在家裡。”
“聽起來確實有點道理,對了,你們家三小子是透過什麼渠道獲得的戶籍啊,說實話,我都沒想到咱們大隊能弄來八個城鎮戶籍,反正我是沒這能耐。
而且據我所知,房管所那邊掛牌往外賣的房子,好像總共只有四套吧。”
這一點高芸確實還挺疑惑的。
“唉,本來我是想買房的,但是房管所掛牌賣的四套房子太貴了,最便宜的都要一千二,再也沒有像你上次買的那麼便宜,兩百多的房子了。雖然都是頂好青磚砌的,面積也不算小,值那一千兩百塊錢,但我家哪有那麼多存款。
有那麼多,也怕三小子還不上。
畢竟他一個月三十工資,哪怕每個月省一半下來,同時啥意外都不出,也得七年左右才能還上。他今年都已經十七了,要真讓他還七年,然後再慢慢的攢家底,湊嫁妝啥的,那他得到什麼時候才結婚,不還他兩哥哥也不會同意。
當時我都快急死了,沒個頭緒。
後來是運氣好,正好路過本地街道辦的時候,聽幾個人私下嘀咕,西城街那邊有個老太太無兒無女,已經纏綿病床好久了,只能吃些中藥熬著,上面讓她們每天看望下,免得人死了不知道。
當時我也沒想太多,就是覺得有沒有可能把那老太太的房子買下來,然後依舊還讓她在房子裡住著,同時賣房子的錢不還能讓她吃點好的,或者多吃點藥啥的嘛。西城街我去過,房子都不怎麼大,想來價格應該也不會貴到哪去。
反正肯定不至於賣到一千二。
後來我就買了點吃的,就是招待所新出的,特別適合老人吃的糕點,花了我一塊錢呢,特地去拜訪了下老太太。
因為我看中的只是戶籍嘛,房子能不能住無所謂,相信我家那三小子要是想申請個宿舍啥的,你這做長輩的也不可能不批啊,是吧。所以見面後,我就十分坦誠的跟老太太說了這些個情況。
同時報價五百,要買房子。
老太太沒同意,她只要兩百,但是得讓三小子盛秋認他做姑婆,以後死了幫她簡單的料理一下喪事,並且每逢清明和祭日的時候,記得去祭拜她一下。
她也不要求一直祭拜下去。
只要堅持三十年就行。
我當時沒同意,說要回去仔細的想一想,後來回去跟家裡人稍微商量了一下,最終還是決定同意。然後就是把三小子帶過去給她磕了幾個頭,認她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