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天晚上,我就自掏腰包,拿出了幾百的金幣,分發給了當天表現最好的幾個混混,示意他們第二天再接再厲,而且我還一夜沒睡,又把剩下半條街的黑幫也都給抓來了,在經過一套完全相同的恐嚇之後,我也把他們散到了城裡。
現在人數翻倍了,想必能惹出更多的亂子吧!
果然,在金錢攻勢和人手增加的情況下,混混們爆發了超乎尋常的活力,衛兵總算是被吸引了,就是人數有些不盡人意。
再來!
我又掏出了幾百金幣,然後又是一夜未睡,再次尋找起城裡剩餘的黑幫。
由於黑石街的混混們都被我給蒐羅光了,我只能去城郊尋找,折騰了一晚上,也就抓到了3個小幫派。
第二天,又是一樣的流程,混混們人數更多了,膽量也變大了起來,衛兵隊被他們折騰的腳不沾地,在城裡跑個不停。
要不是因為我下過命令,不許他們搶奪財物殺人放火,我估計巴爾博城的集市都得給他們折騰到關門。
可都到這個地步了,駐紮在奴貿區的衛兵們就是不挪地兒。
煩死了!你們倒是挪挪屁股啊!老在衛兵所待著幹啥,沒看到你們的同事都累成狗了嗎!一點同伴情誼都不講!
我難得的有些生氣,因為我已經在這件事上花掉了足足一千枚的金幣,而且更關鍵的是,野生的黑幫已經被我給逮乾淨了,就算我想繼續增加人手,也沒那個能力了。
沒辦法,當天晚上我只能繼續給手底下的混混們繼續打雞血,給他們畫大餅,忽悠他們說我要給他們升職加薪。
可能是我一統巴爾博城黑道的事蹟有些太過震撼人心,這些混混居然沒有絲毫的懷疑,明明我一分錢沒花,可他們卻比前幾天更加高興。
靠!早說啊!早說的話我那一千的金幣不就不用給了嗎!
這回混混們非常給力,儘管我已經下過了限制,可他們還是鬧出了巨大的動靜,城裡到處都是尖叫聲,怒罵聲。
而且相比之前,混混們的膽量也獲得了巨大的提升,雖然大多數時候都是衛兵追著混混跑,但偶爾還是可以看到混混們在反過來追打衛兵。
事情鬧的這麼大,衛兵總算是人手不足了,這下衛兵所計程車兵們終於挪屁股了。
等到他們離開後沒多久,我就翻身來到了奴貿市場,開始了最關鍵的一步。
釋放奴隸!
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了,我先是其中一家奴隸商會,偷偷摸摸的潛入庫房,宰掉了這裡的看守,偷走了鑰匙,然後再悄悄摸摸的來到奴隸營地,趁著換班的空檔,宰掉看守分發鑰匙與武器。
奴隸們的數量遠超看守,又莫名其妙的捱了好幾天的打,早就積累了一肚子的怨氣,再加上死亡的威脅與恐懼,他們在得到武器後,幾乎是沒有任何猶豫,果斷的選擇了起義。
我帶著奴隸們掃平了這家奴隸商會,然後帶著他們衝向了隔壁,殺守衛,奪鑰匙,放奴隸。
然後我們的人手就翻倍了。
然後接下來的事情就不用我操心了,只用了不到半小時,幾家奴隸商會就被我徹底掃蕩乾淨了,我帶著人直接衝出了巴爾博城,沒有絲毫的停留,等到跑出了幾公里之後,我便給他們安排起了接下來的事宜。
一個字,跑!
往林德城跑!
上次的奴隸起義之所以失敗,就是因為那些成功逃離的奴隸們沒有及時逃離,轉而選擇了在城裡據守,我自然是不會犯這種愚蠢的錯誤。
反正林德城距離巴爾博城也不遠,不眠不休全力逃竄的話,跑上一天也就能到地方了。
至於說林德城的人會不會收留他們,這個簡單,以我在林德城的威望,只要奴隸們報上我俠盜的名號,議會的人肯定是不會坐視不理的。
(¬_¬):“還報你的名號,你是不是忘記了,你是來逃難的?你這是生怕別人不知道你在哪兒啊!”
“切,知道就知道唄,大不了我接著往南跑就是了,有能耐他們就來沙漠裡追我啊。”
我沒有搭理‘西銅’,在攆走了奴隸們後,我又馬不停蹄的跑回了奴貿區。
你們問我為啥又回來了?廢話,我的戰利品可都還沒來得及拿呢!忙和了這麼多天,圖的不就是這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