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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審問了兩分鐘,影子小姐就看不下去了,連忙閉上了眼睛;
5分鐘過後,小不點的呼吸也變的沉重,但好歹她也是經歷過大風大浪的,只是側開了目光。
10分鐘後,阿姆拉終於是承受不住了,他掉頭直接跑了出去,也不知道是去幹啥了。
11分鐘後,阿姆拉又回來了,手裡還拿著餐盤和餐具。
“所以你是看餓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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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我看你都用鐵片把那些肉都給烤熟了,撕下來丟地上也是浪費,還不如給我當”
“滾蛋!不許吃人!”
“呃,其實我以前也不吃人的,主要是你光烤他們也就算了,你還撒鹽巴,還放孜然,這味道實在是太誘人了呀!”
阿姆拉的話還沒說完,小不點就吐了出來,為了能讓審問環境稍微乾淨一些,我便讓阿姆拉帶著小不點離開了。
又是10多分鐘過去了,我解開了幾名受害者的嘴巴,詢問起了他們放火的原因,在接受我拷打的7個人裡面,有兩個已經徹底失去了理智,但剩餘的5個人卻還是說出了我想知道的事情。
這五個人,準確說,是其中的4個人,確實是跑來我這邊放火的,有人告訴他們,說俠盜才是毀滅聖地的元兇,還給他們描述了各種證據,之後那些人還告訴他們,只要放火燒了俠盜的住所,他們就能得到一大筆錢,以及神廟牧師的認可。
我也不知道這幾個傢伙是怎麼想的,居然就真的同意了,連保證金都沒拿,就跑到我這邊來放火。
什麼?你們問還有一個人是怎麼回事?
噢,這傢伙我確實是抓錯了,他就是個街溜子。
今天早上從我這路過的時候,被我帶進來了,在被小不點按在地上打的時候,他看到有人在放狠話,於是就順著嘴一起吼了兩嗓子,覺得我們不敢怎麼樣,然後就被我當成強硬份子,拷打了快半小時。
期間他也不是沒想過求饒,但由於嘴被堵住,說不了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我用拷紅的刀刃從他身上片肉下來,中間雖然昏過去了好幾次,但都被我強制弄醒了過來,直到現在才有機會解釋自己跟放火沒關係。
“你說你,火又不是你放的,你在這跟我們犟神廟?不過也沒事,只不過是被削掉了20多斤肉而已,死是不會死的,放心吧。”
這回街溜子沒有再跟我擺譜,直接痛哭流涕的求我放過他。
但他這個模樣,要是就這麼出去了,保不齊會讓人誤會,覺得他在我這受到了多麼可怕的折磨,所以我便盛情邀請這傢伙留了下來,等到養好傷再走。
“怎麼樣!做錯事我就會補償!我這個人地道吧!”
:()阿瓜的奇妙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