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小偷!”
聽到別人憤怒的咆哮聲,小不點下意識的縮下了腦袋,隨後連滾帶爬的開始逃命,而那些跑的慢的孩子,則被失主抓住了手腳,等待他們的,將是一系列能將人疼昏過去的鞭刑。
小不點沒有捱過鞭子,但她知道這種感覺肯定不好受,所以每當她被人發現時,總是會第一時間選擇逃跑,就像是陰溝裡的老鼠。
這樣的生活究竟過了多久呢?小不點也不知道,她也懶得去算,但她知道,自己並不想過這樣的生活。
她想當個人,能夠堂堂正正挺直腰板的人,而不是一個一上街就擔心自己會被打死的老鼠!
她不是老鼠,也絕不會一輩子都當個小偷!
抱著這樣的覺悟,小不點開始了自己的奮鬥,而她奮鬥的第一步,就是努力鍛鍊偷竊的本領!
沒辦法,就算想要改變人生,也不能忽略當下,只有先站穩腳跟,人才能放眼未來。
至於說自己去偷東西,是不是對別人造成了損害。
小不點表示自己沒法子去考慮別人,但別人要是願意給錢的話,她也可以演一下後悔莫及的模樣。
小不點一直都是自私的,同時她也知道自己很自私,但這沒什麼不好。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孤兒更是如此,她能活到現在,靠的就是自私自利不管閒事,只追求自己的利益。
憑藉著靈活的身手,小不點很快就練出一手扒竊和偷盜的本事,同時她還很會察言觀色,能夠利用別人細微的表情變化,猜出對方的想法,從而刺探出自己想要的情報。
光憑這兩點,就已經足夠一個孤兒活下去了。
但小不點並不滿足於此,她渴望陽光下的生活,就算做不到,最起碼也不能一輩子當個只能偷東西的老鼠,於是小不點便開始給傭兵幹活,以偵察手的身份,開始遊躥於各個傭兵之間。
這真不是一個好選擇,當個小偷最多捱揍,可跑去給傭兵幹活,卻是隨時可能丟命。
更重要的是,傭兵可都不是善茬,背信棄義更是常有的事,光是欠錢不給都還是小事,最重要的,是有些傭兵本身就是人渣。
小不點在幹活的時候,不但得提防敵人的陷阱和埋伏,還得防止有隊友打她的主意。
但凡有人敢用色迷迷的眼神看著她,那小不點立馬就會選擇跑路。
對,跑路。
不然呢?
她要是能打得過這些傭兵,還用得著當風險最大的偵察手嗎?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小不點結識了同為女性傭兵的馬奇,並在她的介紹下,加入了萊奧斯的淨風之鈴,那時候,小不點認定,這就是自己能找到的最好的隊伍了。
起碼不用防著隊友了,而且遇到危險,還能躲到隊友背後!
她開始努力工作,想要存更多的錢,然後過上更好的生活。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小不點總感覺這樣的生活,還差點什麼。
噢,對了,自己雖然已經是一個合格的傭兵了,但貌似還是很弱小無力,遇到危險依舊只能選擇逃跑。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身體條件那都是天生的,弱小的人比比皆是,也不能說他們就有什麼錯吧?
在生活能夠自給自足後,小不點的道德水平也提升了不少,不光是偷盜的事情做的少了,在能力允許的範圍內,她還會幫助一下與她有著相同處境的孤兒們。
但這一切的前提是,幫助別人不會對自己造成損失,如果幫助別人會有很大風險,小不點便絕不會主動插手。
這沒有什麼不對的,人只有先愛自己,才會去愛別人,實際上像小不點這樣的會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助別人的人,完全可以稱得上一句好人。
小不點也這麼覺得,並且認為自己會很滿意現在的生活,可不知道為什麼,她卻還是感覺差了點什麼。
可到底是差了什麼呢?
小不點自己也說不上來。
直到與阿瓜相遇,小不點才發現,自己一直以來,都是想要變成阿瓜這樣的人。
實力強大,無拘無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且受眾人敬仰。
於是小不點又有了新的人生目標,覺得自己能夠跟隨著崇拜的人,那麼肯定就能找到自己一直所渴望的幸福。
只是這件事也並不容易。
阿瓜離開了林德城,小不點的同伴卻選擇了留下,而她自己辛苦打拼,捨生忘死才掙到一切,此刻也都在林德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