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汪卓嘴角抽動了一下,頗有些陰暗的得意。
林澈頓了頓,擲地有聲地再度開口,“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汪卓為一己私利,將受害人殘忍殺害,並潛逃國外一案,罪名成立。
盛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汪卓為錢財草菅人命後不知悔改,逃往國外又負隅頑抗,窮兇極惡地逃避警方追捕,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汪卓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